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审查起诉超时限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审查起诉超时限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一、审查起诉超时限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二、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有多久?
  
  1、 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三、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查明:
  
  (一)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单位犯罪的,单位的相关情况是否清楚;
  
  (二)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是否明确;
  
  (三)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意见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及酌定从重、从轻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的认定是否恰当;
  
  公安机关移送的故意杀人案,检察院起诉时可能是故意伤害致死人命案。公安局认定的主犯,检察院起诉时可能是从犯。检察院如何起诉,不受公安机关的限制。
  
  (四)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书及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证明相关财产系违法所得的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受到限制的,如如果因为检察院超时而申请取保候审的话,通常情况下司法机关也都会同意的。除非人民检察院经过最高检的批准,延长审查起诉的时间没有超过最高院批准的时间的话就不违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又称“延续债券”公司债券中的一种可以延期偿付本金的债券。具体而言,这种本金偿付的延期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在......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


·基本工资如何确定,具体怎么算
      大部分劳动者的工资都是由多个部分构成的,而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工资。在工资构成中有一项是基本工资。那么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如何确定的呢?若你不是很清楚......


·批捕阶段律师能否查看材料?
      一、批捕阶段律师能否查看材料?1、批捕阶段律师一般是不能查看材料的,公安局已经把材料递到检察院申请批捕,在这段时间内律师不可以调阅当事人的口......


·他人持刀伤人未遂判几年
      他人持刀伤人未遂判几年他人持刀商人未遂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可以先起诉离婚再起诉分割财产吗
      一、可以先起诉离婚再起诉分割财产吗可以的,第一次离婚一般不判离,第二次离婚的话再进行财产分割。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


·猥亵女生该如何进行认定
      我国的教育部和各位家长,其实在针对孩子性知识方面的教育是非常缺乏的。我国孩子从小针对性方面了解的就相当少,有些情况下被犯罪分子伤害的时候,可......


·建筑工程施工补充协议书一般都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补充协议书一般都有哪些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补充协议书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


·中介办假离婚证办贷款
      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假离婚证的情形不少,办理假离婚证的目的不同,有的人就是为了贷款。但是这种委托中介办假离婚证办贷款的行为也是涉嫌违法的。此外,......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怎么办?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怎么办?一、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怎么办?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可以向法院起诉。相关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


·支付加班费的工资基数如何确认
      支付加班费的工资基数如何确认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此处提供某地高院出台的指导意见,供参考: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