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单方面毁约没签订违约赔偿需要支付吗?

合同单方面毁约没签订违约赔偿需要支付吗?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但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现在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违约方应支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原则应支付百分之三十以下,超过部分不支持。违约赔偿金主要分两种形式,一种是违约损害赔偿,另一种是法定损害赔偿。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1)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四百九十三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再如,《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四百七十九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2)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四百九十三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2.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综合上面所说的,签订了合同一方面违约的话,那么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不管当事双方在合同里是否协商有违约的赔偿,都发由违法的一方来承担所有的赔偿,所以,在处理的时候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来处理,没有约定的就会按法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被取保候审的人有哪些义务
      被取保候审的人有哪些义务一、被取保候审的人有哪些义务《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新刑法无证经营食品罪的规定
      食品安全是大事,国家也是十分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对于无证经营食品的处罚也是非常严重的,新刑法无证经营食品罪也做了修订,新刑法对于无证经营食品罪......


·撤回的专利可不可以重新申请?
      撤回的专利可不可以重新申请?我国一直鼓励和支持知识群众自主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并且积极响应,制定法律制度,保护专利人的权益。专利申请有着严格的......


·网络销售和传销的区别是什么
      网络营销属于直复营销,传销属于直销的范畴,直销即直销企业招聘直销员在固定的经营场所之外进行商品销售的一种销售渠道,“直复营销”是指通过向特定......


·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是什么?
      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是什么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是三种基本的权利,三种权利之间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三种权利主张的对象也是不一样的。法律对于三种权......


·如何应对抢注商标,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如何应对抢注商标,商标被抢注怎么办一、商标被恶意抢注应如何应对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


·股权的转让价如何计算,有什么注意事项
      股权的转让价如何计算,有什么注意事项不论是股东自愿转让股权还是由法院强制股东转让股权,对转让价格的确定都是股权转让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股东和......


·家庭暴力救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家庭暴力救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一、家庭暴力救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一)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


·股东租下的场地转租给公司是否合法?
      股东租下的场地转租给公司是否合法?股东租下的场地转租给公司是合法,但是前提必须是这样的,一种转租的情况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知悉的,也就是说不存在......


·非法集资法律走民事能不能胜诉?
      非法集资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在意识到民事主体实施了非法集资的行为之后,可以请求得到相应的司法救济,根据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法......


·什么叫房屋抵押担保?
      什么叫房屋抵押担保?一、房屋抵押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