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生病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生病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1、生病期间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87条规则支付赔偿金(每服务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关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等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函[1996]40号) ?职工临近劳动合同期满才发病,累计医疗期未满而劳动合同期已满,且需停工休息治疗的,根据劳部发[1995]309号文第34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期满为止;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的,医疗终结之日即可终止劳动合同;对其中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不需停工休息治疗者,只要合同期满,便可终止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员工是合法享有相关的医疗病假的针对与医疗病假的相关规定需要根据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份来进行确定,用人单位不得员工,因为身体原因而将员工进行开除。即使员工真正患有相关病状的话,也需要根据国家的规定来对员工进行补偿才能够对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取保候审的犯人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被告人要是被依法采取了取保候审的话,那此时就可以暂时不用被羁押,不过在取保候审期间也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同时其行动会受到......


·刑事辩护中律师的地位和辩护人有什么区别
      一、刑事辩护中律师的地位和辩护人有什么区别辩护人和辩护律师地位的区别主要是承担的责任不同。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法独立履行......


·一、醉驾进了看守所如何保释?
      一、醉驾进了看守所如何保释?醉驾只要缴纳一定保证金或提供人保,保证随叫随到,可以向公安申请办理,一般会批准。目前醉驾属于应该判刑的犯罪行为由......


·知识产权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知识产权包括的范围有哪些?提到知识产权,人们潜意识的第一反应就是个人所著书籍以及发明专利等信息,其实不然,知识产权涉猎的范围非常广泛,可以......


·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什么?
      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什么?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什么??(一)在职职工死亡时,抚恤金的项目包括丧葬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一次性供养......


·我老公有外遇想和我离婚故意分居2年我该怎么办
      我老公有外遇想和我离婚故意分居2年我该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叁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


·抚恤金参照遗产继承吗?
      抚恤金参照遗产继承吗?一、抚恤金参照遗产继承吗?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近年来,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进度非常快,为此不少农村土地被国家征用。在这个过程中,国家会给被征地农民一定的......


·家中如何防止高空坠物?
      城市里高楼大厦林立,走在路上时不时就会有高空“危险”向自己的脑袋袭来,这种情形可以归结于高空坠物和高空抛物。高空抛物可以由对个人进行素质教育......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1、转让合同的形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


·业主自治小区税收问题有哪些?
      业主自治小区税收问题有哪些?业主自治小区税收问题有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业主自治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据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