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重大交通事故如何调查

交通事故往往会根据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分为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以及特大交通事故。不同损害程度的交通事故具体的调查不同,那么重大交通事故该如何调查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重大交通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重大交通事故处理
  (一)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
  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二)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三)事故报告单位。
  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特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如下: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特大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历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工作。
  9、特大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应报送组织调查的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结束。
  (五)违反本规定有下例行为之一者,特大事故调查组可建成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已发生的特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合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特大事故调查组询问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离不开对事故的调查,只有这样才能确定事故责任,然后当事人才能根据自己所要承担的责任来进行赔偿。如果你对重大交通事故调查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一)
      总包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


·绑架罪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
      绑架罪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绑架罪是继续犯,继续犯是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


·龙琅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龙琅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政府为了建设某些工程项目往往选择向百姓征地,相应地,政府就要给予百姓一定的征地补偿,从而保护百姓的利益。国家对征......


·一、遗产继承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遗产继承由哪个法院管辖?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人提起继承纠纷时,就应当在其他几个继承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下列案件,......


·购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要严格按照有关商品房的买卖程序进行,比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收房验房等等。具体来讲,购买商品房经......


·现阶段我国法律变得越来越完善
      现阶段我国法律变得越来越完善,对于不能履行监护人责任的相关人员也有了新的规定,法院可以指定相应的监护人,很多人对指定监护人的法律法规并不了解......


·侵害妇女权益的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侵害妇女权益的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侵害妇女权益的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律已规定处罚......


·重婚居委会会管吗,归谁管理
      重婚居委会会管吗,归谁管理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要侦查阶段的,一般是归重婚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的,如果在诉讼阶段的,由重婚行为发......


·实收注册资本资金在哪里?
      实收注册资本资金在哪里?实收注册资本资金会存入公司的制定账户,但是现在注册公司的资金都不用到位,全国统一实施注册资金改为认缴制,前期都不用到位......


·安置房的相关政策直接关系到人们的住房利益。了解最新的安置房买
      安置房的相关政策直接关系到人们的住房利益。了解最新的安置房买卖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安置房的买卖交易非常重要。安置房的买卖交易也存在的一定......


·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理
      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不少年轻男女在结婚之前都会先办理一个婚前财产公证,这样做虽然可能伤害彼此的感情,但从长远来讲,却是可以较为有效的避免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