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未成年人不予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 对未成年人不予批捕的情况有哪些?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5)犯罪嫌疑人系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二、《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的相关解释
  
  第八条
  
  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把是否已满十四、十六、十八周岁的临界年龄,作为重要事实予以查清。对难以判断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影响案件认定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需要补充侦查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九条
  
  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注意是否有被胁迫情节,是否存在成年人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情况。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该未成年人的特点和案件情况,制定详细的讯问提纲,采取适宜该未成年人的方式进行,讯问用语应当准确易懂。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告知其如实供述案件事实的法律规定和意义,核实其是否有自首、立功、检举揭发等表现,听取其有罪的供述或者无罪、罪轻的辩解。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告知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检察人员参加。
  
  第十一条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使用戒具。对于确有人身危险性,必须使用戒具的,在现实危险消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确定是否有逮捕必要,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
  
  未成年人不予批捕的条件就是以上这些,未成年人存在犯罪行为,是需要区分不同的年龄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对于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涉及到相关情况的民事赔偿则需要由监护人按照规定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言词证据效力是什么
      言词证据效力是什么一、言词证据效力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只......


·嫌疑人先被监视居住被判刑吗
      嫌疑人先被监视居住被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


·苏州2023工伤赔偿基数是怎样的?
      苏州工伤赔偿基数是怎样的?一、苏州工伤赔偿基数是怎样的?苏州工伤赔偿基数是按照上一年度的职工的平均的工资来进行。这是在计算误工费用当中所采......


·婚后买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第...


·离婚案当事人有权看庭审录像吗 ?
      离婚案当事人有权看庭审录像吗?一、离婚案当事人有权看庭审录像吗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


·夫妻婚前财产是怎么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
      夫妻婚前财产是怎么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


·房子是当代人提高幸福感的不二利器。贷款买房是多数人的选择,其
      房子是当代人提高幸福感的不二利器。贷款买房是多数人的选择,其中首付比例是指买房人第一次一次性支付的买房款项,是按照国家规定比来计算的。而人们......


·劳动合同不写薪资合法吗?
      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明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没有工资的合同,等同于无......


·涉外民事诉讼司法解释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我们可以得知,有关涉外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相关法律知识。那么涉外民事诉讼是什么?相信您对于这方面的知识不是很熟悉,那么就由我......


·事实婚姻彩礼返还的案由应该怎样办理
      事实婚姻彩礼返还的案由应该怎样办理我国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


·个人借贷中要审查的内容?
      个人借贷中要审查的内容有哪些在我们的周边,您可以看到有不少,原先是好友但后由于借贷纠纷而俩人老死不相往来的例子。那么,为了避免个人借贷纠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