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抚养费怎么给的?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抚养费怎么给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抚养费按照协议数额和协议方式来进行支付,或者是按照生效的法律判决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孩子的抚养费用他是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当中的其中一方必须要进行支付的,因为抚养义务是必须存在的,也必须要进行履行,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具体的支付的方式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决定,也可以由法院来进行判决,按月或者是一次性都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申请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当公司或者是个人创造出来了一个没有出现过的东西,那他们可能就想要得到这个东西的专利权,也就是把这个东西完全归属于他所有。那如果我们想要让一个......


·手写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力吗?
      土地使用是我们拥有的一个权利,我们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之后,就会得到相应的证书。那么关于,手写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效?手写的要国家授权之后,有......


·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办?
      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办?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


·死刑立即执行的意思是什么?
      死刑立即执行的意思是什么?一、死刑立即执行的意思是什么死刑立即执行其实就是我们平时说的死刑,是一种死刑执行制度。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


·死刑和终身监禁的区别有吗?
      死刑和终身监禁的区别有吗?死刑和终身监禁两者的区别是有的,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死刑分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是不低于20年刑期,除......


·赡养及财产继承协议书怎么写?
      一、赡养及财产继承协议书怎么写?协议人:(基本情况)关系人:(基本情况)上列当事人为赡养老人和财产继承一事,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本着互谅互让......


·民事诉讼证人证词范本
      民事诉讼证人证词范本在诉讼中,我们要以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而证据有人证和物证等,证人证词要怎么样呈现在法庭之中呢,民事诉讼证人证词范本......


·五险一金自己交的比例是多少?
      在当今的社会,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五险一金的重要性,但是,如果想要缴纳五险一金就需要在单位上班才可以,那么,如果没有用人单位的人,自......


·民事诉讼怎么写补充说明?
      民事诉讼怎么写补充说明?一、民事诉讼怎么写补充说明?在民事诉讼中,因当事人提供瑕疵证据导致待证事实真伪不明,需要进行证据补充时,有效发挥补......


·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形有哪些?
      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形有哪些?(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属于职务发明创造: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


·离婚协议协议书不处理财产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协议书不处理财产是否有效?离婚协议协议书不处理财产也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是:1、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2、该协议必须经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