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继承赠与问题
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继承赠与问题
(1)已经发生转让且受让人在本村有户口的,按照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登记发证。
(2)已经发生转让但在本村无户口的,只统计备案,不予登记发证。
(3)因买卖、继承、赠与、置换房屋而发生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可依法办理宅基地用地变更手续:
①对宅基地发生买卖(转让)行为的,转受让双方为本村农业户的,除提供常规登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土地使用证、公证处公证书或律师事务所见证书、乡(镇)司法所司法调解书、转移审批表(村、乡镇、国土所、国土局逐级审核)等。本村农业户以外的只进行权属调查不核发土地使用证。
②对继承的宅基地,除需要提供常规的资料外,还应提供遗嘱、死亡证明、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土地使用证、公证处公证书或律师事务所见证书、乡(镇)司法所调解书。
③对赠与的宅基地,除需要提供常规的资料外,还应提供赠与协议、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簿和原土地使用证、公证处公证书或律师事务所见证书、乡(镇)司法所调解书。
④对宅基地进行置换,都有原土地使用证的情况的,除提供常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置换协议,公证处公证书或律师事务所见证书、乡(镇)司法所调解书,换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4)户主名字变更,但没有办理名称变更登记手续的,同属一个人的,提供新的身份证、户口簿;村委会、派出所出具的户主名称变更证明;属夫妻离婚而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人变更为另一方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协议中要明确住房及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
(5)宅基地使用证丢失的,土地使用权人应查清所丢失的土地使用证号,并在中卫日报进行登报挂失,遗失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发;由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补证申请,同时提供常规登记所需材料,所在村委会加盖公章证明,按照宅基地发证程序办理。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继承赠与问题的解决办法,及早了解这些情况可以帮助您在遇到事情时不会慌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还有什么关于宅基地继承赠与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更具体的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商铺租赁意向书的内容是什么?
商铺租赁意向书的内容是什么承租方针对自己所要租赁的商铺进行过全面的调查以后,认为符合自己的要求的话,肯定是需要和商家或者房东签订商铺租赁意......
·在我国没有签合同怎样确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确立,通常都是伴随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动。那......
·法律上有规定申请笔迹鉴定时间吗
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
·位于自然保护区的养殖场被关停,如何维权?
一、位于自然保护区的养殖场被关停,如何维权?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自然保护区是属于禁养区域,所以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养殖场是会被......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量刑标准?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量刑标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
·解除合同返还租赁房屋的物品吗?
在我们进行租赁房屋的时候,经常房屋内是会有一下附属物品的,包括床、橱子等生活必需品,这些物品,房东一般会供您免费使用。那么,如果我们解除合同......
·外嫁女能否继承父母的土地流转所得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该法条表明,农村妇......
·怎样合理的制定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
怎样合理的制定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第一条合同专用章制度1、公司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
·丈夫要遗弃妻子会不会构成犯罪?
家庭成员之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而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将孩子或父母遗弃,就会涉嫌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家庭成......
·几种情况可以辞退孕妇
可以辞退孕妇的几种情况: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③有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行为;④兼职影响本职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