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提前还款解除合同的利息怎么计算

提前还款解除合同的利息怎么计算 一、什么是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指借款方在还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偿还贷款的行为。提前还款在某些情况下对借款人有利而对贷款人不利,所以是否允许提前还款以及提前还款的条件应予明确规定。提前还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款、提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提前部分还款的同时缩短贷款期限三种情况。贷款银行只能受理自发放个人贷款第二个还款月起借款人提前还款的申请。 提前还款固然能够节省利息支出,但有四类买房人不适合提前还款。
   二、提前还款需要的办理程序
  1、提前全部还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办理提前全部还款手续。
  2、提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如果原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保险且抵押登记尚未办理的,还需持保单正本、本人身份证和相关协议到市中心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减保手续,最后签订完的协议应由贷款银行及时送交相应分中心。
  3、原贷款担保方式选择抵押+保险且抵押登记已完成的,和选择非抵押+保险的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同时缩短贷款期限: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签订完的协议应由贷款银行及时送交相应分中心。
  4、原贷款担保方式选择抵押+保险仍在保险期内,且抵押登记尚未完成: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同时缩短贷款期限,可直接到担保中心办理。
   三、提前还款的利息怎么算?
  由于借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或者其他情况会发生变化,因此有时会出现借款人不需要所借的资金而提前偿还借款的情况。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提前还款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是否经贷款人同意及利息如何计算等问题。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提前还款没有约定的,提前还款不损害贷款人利益的,可以不经贷款人的同意,利息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提前还款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要求。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视作贷款人同意变更合同的履行期,借款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期间即实际借款期间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还款利息变化主要情况可能是两种
  1、比如还款已经还了一部分后,如果采用的是等额本金还款的方式,那样利息就会随着还款额的减少利息就会逐渐减少。
  2、另一种情况就是遇到国家政策的改变比如利息有所增加,那么还款日,比如在5月一日还正好6月政策下来,那么您的利息会在第二年的元月一日就要跟随政策的改变而改变。
   四、提前还款解除合同哪一方的利益更加受损?
  提前还款在某些情况下对借款人有利而对贷款人不利,所以是否允许提前还款以及提前还款的条件应予明确规定。提前还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款、提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提前部分还款的同时缩短贷款期限三种情况。贷款银行只能受理自发放个人贷款第二个还款月起借款人提前还款的申请。 提前还款固然能够节省利息支出,但有四类买房人不适合提前还款。
   五、提前还款不适用的人群有哪几类?
  1、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房屋贷款是日常支出的重要部分,月供往往占月收入的30%-50%,在频繁加息的情况下,部分"房奴"压力开始增加,急于提前还贷。频繁加息所累积的利息虽然较多,对于资金短缺、经济能力比较有限的消费者,不宜打乱原有的理财计划。同时,使用应急资金会增加未来生活的风险,有可能"因小失大"。
  2、目前在商贷当中,使用最广泛的是等额本息还款法。进入还款阶段中期后,月供的构成中,大部分都是本金,提前还款的意义已经不大了,如果消费者资金不是很充裕,可以不急于提前还款。特别是进入还款后期,也就没有必要动用集中的资金还款。这样既打乱了理财计划,又不利于资金的有效使用。
  3、从目前银行对提前还款的条件来看,一般都要求还款额是1万元的整数倍,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每月偿还的本金相等,然后根据剩余本金计算利息,因此初期还款较多,压力较大,随着本金不断减少,月供也不断递减,这样后期的还款显得比较轻松。以贷款30万元,期限20年为例,从还款期的第六年开始,即还款期已经达到1/4,在月供的构成中,本金开始多于利息,如果这个时候进行提前还款,那么所偿还的部分其实更多的是本金,这样就不利用有效的节省利息。
  4、如果消费者的资金只是在银行存着,近期内都不会使用,回报率为存款利率,两相比较,贷款利率6.5555%,一年期存款利率仅为3.87%,贷款利率明显高于存款利率,这种情况下把资金用于提前还款比较合适。如果消费者的资金有更好的投资理财渠道,比如投资于基金、外汇等理财产品,而且资金运作能力比较强,可以获得更高的回报率,资金所产生的收益高于提前还款所节省的利息,那么从发挥流动资金的效用看,这部分消费者没有必要把资金用于提前还款。
  以上是对于提前还款解除合同需要涉及的一些问题的解答,只要认真阅读以上的问题,您可以清楚的知道提前还款对于哪些人群不适用对于哪些人群适用,提前还款对哪一方更加有利,提前还款需要走怎样的程序、提前还款的利息要怎么算等等一系列的问题。上面是我们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以后的生活中再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转包合同的效力?
      转包合同的效力有哪些一、转包合同的效力有哪些1、我国农业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承包期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


·如今,网络诈骗成为了一种新的诈骗形式,其中利用微信开展诈骗活
      如今,网络诈骗成为了一种新的诈骗形式,其中利用微信开展诈骗活动的案例很多。人们被骗后,有些人选择忍气吞声,而有些人维权意识强,选择报警。公安......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有什么?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有什么?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委托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


·离婚了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夫妻离婚的时候不仅需要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要是有未成年子女的话,此时还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不然也是无法顺利离婚的。孩子的抚......


·法律上精神病史是否可以关押
      法律上精神病史是否可以关押一、法律上精神病史是否可以关押不适合,下列人员,不宜羁押,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有哪些相关内容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有哪些相关内容征地拆迁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有限公司征迁管理,提高征地拆迁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


·深圳个人无担保贷款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深圳个人无担保贷款的概念具体是什么只要是正规的贷款机构通常都需要当事人提供抵押物来作为担保的,但是目前也是有些银行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提出了......


·招摇撞骗罪骗婚应该怎么处理?
      招摇撞骗罪骗婚应该怎么处理?招摇撞骗罪骗婚的情形一般会被退婚,以婚姻为幌子,骗取当事人钱财的,数额较大的行为,不是骗婚罪,什么是骗婚如何认定怎......


·民事诉讼案件第一审案件主要由管辖的是哪个法院?
      民事诉讼案件第一审案件主要由管辖的是哪个法院?一、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什么条件所谓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


·婚前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一、婚前抚养权协议有效吗?婚前抚养权协议是有效的,但所协商的条款必须是合法的。婚前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不能违反法律原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