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职工走劳动仲裁什么程序

职工走劳动仲裁什么程序
  
  一、职工走劳动仲裁什么程序
  
  (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
  
  (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诉通知和开庭通知给被诉人。
  
  (三)收费。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受理或应诉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预缴仲裁费;申诉人未按规定缴纳或办理减免缓手续的,作撤诉处理。
  
  (四)接受答辩及反诉。被诉人应当自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审查被诉人反诉申请,符合条件的合并审理,收费,送达申诉人;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理由。当事人应在第一次开庭调查前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五)开庭审理。当事人愿意庭前调解的,安排庭前调解;开庭程序:申诉与答辩、调查质证、辩论、调解与裁决。
  
  (六)结案。仲裁委员会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可延期三十日。调解或裁决结案的,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调解书或裁决书;当事人撤诉或视为撤诉的,向申诉人送达同意撤诉通知书,向被诉人送达撤诉通知书;实收仲裁费缴交银行,送达当事人银行收费凭证,办理退结费手续。
  
  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应当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
  
  实践中有的人会简单的将所有的用工类的纠纷都理解为劳动争议,事实上并非如此。比如,拖欠保姆的工资,像这种两方当事人都属于自然人的,属于雇佣关系,与劳动争议是有差异的,就不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冷静期开始实施了吗?
      离婚冷静期开始实施了吗?离婚冷静期目前没有正式开始实施,关于离婚冷静期规定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民法典》(202......


·未买交强险赔偿有哪些法律依据?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机动车增加量也是逐年上升。在一些偏远或农村地区,一些摩托车、农用车、小轿车未交付交强险。这对道路上行人和车辆的赔偿造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如何立案?
      国家赔偿,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肯定是需要申请的,只有申请立案,通过之后才会进行赔偿的发放。但是很多人其实他们并不知道国家赔偿相关规定,比如说......


·在手机上玩棋牌属于犯法吗
      玩游戏本身并不违法,除非有赌博的情节。网络棋牌游戏认定为赌博的情形: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2、组织3人以上赌博......


·租售同权有什么影响
      租售同权有什么影响广州市政策提出租售同权以后,很多人都有很多疑虑。广州租售同权中,人们最关心的就是买方的问题。人们以往买房的时候,最关心的就......


·延期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县人,××省××市××厂职工,现住××市××区××街××号。请求事项:关于××区人民法院(1999)......


·在被列为嫌疑人怎么取消
      在被列为嫌疑人怎么取消一、在被列为嫌疑人怎么取消如果违法犯罪行为的,被警方列为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


·信用卡诈骗50万能判多少年?
      提到信用卡,相信您并不陌生,其在我们生活中的应用是非常普遍的。信用卡是一种的简单的信贷服务,可以用于非现金交易付款。但是,如果使用不当,或者......


·入职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入职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吗?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


·现在我们国家的工业和科技发展的很快
      现在我们国家的工业和科技发展的很快,其中和这些联系最频繁的就是电镀厂了,不管是电子电气设备还是通信工程,又或者精密的仪器仪表都需要电镀厂的工......


·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证据划分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证据划分是什么?我们知道工程质量有相应的一定标准,工程质量发生重大事故要按照损失程度划分等级来便于处理追责,工程质量直接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