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什么案件可以到法院自诉

什么案件可以到法院自诉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它包括以下四种案件:(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3)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除外);(4)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 哪些案件既可以自诉又可以公诉?1、故意伤害案(轻伤害);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3 章第1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3 章第7 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对上列八项案件,既可公诉又可自诉: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按《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规定审理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这是因为这类案件原属公诉案件,只是被害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控告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人民检察院已决定对被告人不予起诉或者仍维持对被告人不予起诉的决定,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能够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不得已直接向法院起诉,因而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不能进行调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抚养费吗
      现实中,很多人认为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是不受保护的,毕竟这种子女是见不得光的。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即使作为非婚生子女,其合法权益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婚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可以主张吗?
      婚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可以主张吗?可以主张婚内的子女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三条明确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


·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是什么
      随着近年来我国对非法集资的大力宣传,人们对于非法集资并不陌生,我们都知道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犯罪活动。众筹可能您也听说过,众筹也是通过多人筹纳......


·拘留15天档案有犯罪记录吗
      不算,因盗窃被行政拘留的,只是一个治安处罚,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因此,不属于犯罪,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提交材料都有哪些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提交材料都有哪些(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


·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


·管制先行羁押折抵刑期的规定是怎样的?
      管制先行羁押折抵刑期的规定是怎样的?一、管制先行羁押折抵刑期的规定是怎样的?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


·我国的集资诈骗判几年?
      集资诈骗在生活中经常遇到,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高,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也在不断的加深,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人们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对于集......


·婚前公司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不仅意味着一段婚姻因为各种原因走到了尽头,更是牵扯到了财产等各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的事情实在是太多。涉及到财产分割方面,离婚的夫妻双方更......


·一、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规定了什么?
      一、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规定了什么?第三十六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


·出现哪些情况的担保物权消灭
      出现哪些情况的担保物权消灭一、出现哪些情况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