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加班费计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加班费计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加班费计算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二、合同法中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支付加班费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如果涉及到加班工作的,特别是在休息的时间内,由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加班工资的,显然是需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支付工资待遇的,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一、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1、非法拘禁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内涵不同所谓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扣押、......


·诉前财产保全所需要材料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所需要材料是什么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高温费是不是必须发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不论是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不违法的工作都会得到一些补贴,比如说车费方面的补贴,再比如说天气炎热的时候发放的高......


·罗田县征地补偿价格标准是什么
      罗田县征地补偿价格标准是什么任何地区的征地都会存在,也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且要根据标准进行土地的补偿。罗添县根据......


·一、可以申请没有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吗?
      一、可以申请没有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吗?可以申请没有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申请仲裁的话,可能给日后维权的举证带来不便,可以工作期间注......


·婚外情补偿借条怎么写合法?
      婚外情补偿借条怎么写合法?一、婚外情补偿借条怎么写合法?婚外情补偿借条应当写清楚,因为婚外情对对方进行补偿,这是和普通的借条最大的区别,必......


·商标侵权数额超过50万怎么处理?
      商标侵权数额超过50万怎么处理?一、商标侵权数额超过50万怎么处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


·属于自诉案件轻伤怎么调解?
      属于自诉案件轻伤怎么调解?一、属于自诉案件轻伤怎么调解?轻伤类型的自诉案件可以有村(居)居委会等群众性组织来调解,也可以由法院来组织调解。......


·工伤鉴定时间最长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受伤后,需要在一年内提出做工伤认定的请求,在确定为工伤后,才能向鉴定机构提出做工伤鉴定的请求。不少职员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故而认为......


·我国引入沉默权的必要性是什么?
      我国引入沉默权的必要性是什么?沉默权具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上来讲指公民具有自由言论的权利,狭义上来说沉默权在国际法中是人权中的一项权利......


·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就是劳动关系,而对于这种关系,法律中也是作出了多种分类的。那么到底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