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浙江死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浙江死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浙江死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范围: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总和不超过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该项赔偿大概在62万左右。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述,各个地区关于工伤保险补偿金的具体金额是不同的,由其地区行业的平均工资来核算的。因此,小编建议从事高危职业的员工购买一份保险,这是意外发生后降低家庭损失的最好方法,如果遇见工伤死亡无法获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材料去有关部门询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各类的购房者中存在一种群体就是个体户
      在各类的购房者中存在一种群体就是个体户,个体的买房有的时候会遇到不同的问题,那么个体户买房究竟会遇到什么问题改如何处理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下......


·职务作品有什么法律规定?
      职务作品有什么法律规定?职务作品有法律规定是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


·离婚诉讼开庭原告是否可以由律师代为陈述?
      离婚诉讼开庭原告是否可以由律师代为陈述?离婚案件,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只能是一般代理,不能特别授权,因为夫妻感情问题当事人最清楚,律师......


·遭遇家庭暴力要怎么离婚
      遭遇家庭暴力要怎么离婚离婚既可以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当然,选择哪种方式离婚,这是当事人的权利,但也需要在法律规定下来......


·投标保证金金额规定是多少
      投标保证金金额规定是多少?一、投标保证金金额规定是多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相对比例是取投标总价作为计算基......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2、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刑法》第二百......


·合法清债公司被国家承认吗?
      清债等同于追债,一般指非国家执法行政手段完成但经国家工商机关正式注册的专业从事商务调查及信息咨询服务的个人或集体企业进行的债权债务纠纷业务。......


·自己做醉驾无罪辩护能行吗?
      一、自己做醉驾无罪辩护能行吗?自己做醉驾无罪辩护是可以的,一醉驾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一般都判处拘役,请律师或是委托亲朋辩护也没用,找与属地法......


·非吸2亿判几年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的,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


·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限制
      按照专利法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这里所指的由国务......


·工程质量处罚的方式有哪些
      对于社会来说工程质量问题的多发,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因为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相关的建筑,因此对于这类问题国家的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