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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我国母亲遗弃孩子违法吗?

一、在我国母亲遗弃孩子违法吗?
  
  
  在我国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都将是为遗弃罪。同样遗弃小孩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认为构成遗弃罪。如果是以不扶养儿童的目的,将儿童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
  
  
  1、 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儿童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2、 如果是以不扶养儿童的目的,将儿童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生活中,因为儿童负担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将孩子遗弃在这些地方的例子并不少见。
  
  
  3、 如果是将儿童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儿童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二、什么是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
  
  
  (2)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扶养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
  
  
  (3)犯罪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的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犯罪动机的不同不影响定罪,可作为量刑时考虑的情节。
  
  
  三、母亲遗弃孩子造成遗弃罪的要件是什么
  
  
  母亲遗弃孩子造成遗弃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公民对哪些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是由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了的。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与被抚养、扶养与被扶养以及赡养与被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
  
  
  2、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能够负担,是指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的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
  
  
  3、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母亲遗弃孩子造成遗弃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因此对于那些随意遗弃自己的孩子的父母在本质上就已经触犯法律的边界,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遗弃孩子此种行为在现代社会上是严格禁止的,广大群众若在生活中发现有此类似的情况应当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构进行报警,尽量保证孩子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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