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员工突然辞职怎么处理

员工突然辞职怎么处理
  
  自动离职,是指员工在未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不履行劳动合同,不再上班工作的情形。
  
  员工自动离职,会让用人单位处于极为被动的地位,例如该员工正在从事的工作突然中断,各种物品和文件没有交接等等。同时,如未能及时采取固定证据、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措施,劳动合同关系存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承担着用工风险,发生员工意外死亡等意外情形,用人单位仍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更为严重的是,实践中曾有个别员工在自动离职后,提出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百口莫辩,支付赔偿金的案例。
  
  员工自动离职后企业该怎么办?有哪些法律法规有对自动离职的约束?这些都是不少用人单位面临的问题。下面就员工自动离职后,用人单位经常出现的疑问,给用人单位一些建议。
  
  处理自动离职的法律依据
  
  1、相关依据
  
  目前,解决自动离职问题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等。
  
  2、专门规定
  
  在《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1983年发布)、《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务院1982发布)、《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劳动部1993年发布)《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动部1994年发布)、《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动部1995年发布)等法规中,都有专门针对自动离职的规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上规定中,《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而其他规定,是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为依据制定的,因此,目前上述规定都已不再适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的规定解决自动离职问题。
  
  员工自动离职,是否能视为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员工自动离职,从主观上,其已经没有继续为原用人单位服务的意愿,客观上采用不辞而别的方式不再为用人单位服务,其实质是员工违反劳动合同、劳动法规的规定,违法解除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自动离职的员工需要对企业承担什么责任
  
  1、法律规定
  
  结合《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及《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企业可以做什么
  
  首先,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或者禁业限制协议,并且劳动者有违约行为的,企业可以根据相关协议追求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员工自动离职确实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可以依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者主张赔偿。
  
  需要说明的是,员工自动离职前,仍在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企业不能无故扣发。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只规定了经济补偿金可以在员工办理完毕交接工作后支付,但未规定工资也可以在办理完毕交接后才支付。
  
  给企业的建议
  
  1、做好入职时的准备工作
  
  员工入职时,应该员工联系地址方式或者联系人,并说明公司的相关文件,邮寄至联系地址或其他联系人,即视为送达员工本人。这样员工离职时,可以联系到员工,也可以将企业的决定等文件及时传达给员工。
  
  尽可能的明确招聘、培训等用人单位的费用支出,便于计算员工造成损失的数额。
  
  2、向员工送达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用人单位可以按员工入职时确定的联系地址或者联系人,向员工送达《告知书》,告知员工自动离职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3、制定相应规章制度
  
  企业应结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制定规章制度,将自动离职纳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范畴,做到在处理员工自动离职时有据可依。
  
  在生活中,我们寻找各式各样的工作,如果这个工作对于薪水不满意,就会考虑换一份工作,关于劳动关系,我国有劳动法规定,如果员工要离职,再没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是可以不用提前通知的,所以员工突然离职,没有侵害利益,是不用赔偿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车祸理赔亲属误工费可以申请吗?
      车祸理赔亲属误工费可以申请吗?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是赔偿给受害人的,亲属一般是没有误工费的,如果亲属办理丧葬造成误工的,可以主张......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但此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但此时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出约定,同时规定了不能随便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企业融资一定是上市吗,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融资一定是上市吗,融资的方式有哪些企业融资是一件非常常见的事情,一般来讲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资金需求量较大,往往会出现资金短缺,都是......


·故意伤害属于哪种犯罪类型
      故意伤害属于哪种犯罪类型一、故意伤害属于什么犯罪类型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


·抢注商标同时使用可以吗?
      抢注商标同时使用可以吗?不能用。如果别人已注册商标,无论你在哪里销售相同产品均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


·根据相关的法律常识可以看出
      根据相关的法律常识可以看出,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监护人一般都为其父母。但是在一些实际的案件当中需要对于监护人的责任进行细分以及追究。此时父母双方......


·民事诉讼惠州公司法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惠州公司法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在日常生活中,不少职员都会不可避免的需要参与民事诉讼,又由于自己不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会聘请......


·刑事诉讼法盗窃起诉书包括哪些内容?
      盗窃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刑事犯罪,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会展开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证据确凿的,公安机关会移送给检察院发起公诉。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


·房龄15年以内的二手房是可以按揭的
      房龄15年以内的二手房是可以按揭的,超过则要视具体的房屋而定。通常商业银行贷款成数的规定:房龄10年以内贷7成,房龄10-15年的贷5-6成。通常情况下二......


·一、网签备案和租赁备案到哪里办理?
      一、网签备案和租赁备案到哪里办理?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网签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


·上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如何规定?
      上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如何规定?上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如何规定?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