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农村一般给抚养费多少钱?

农村一般给抚养费多少钱?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法律只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女今后的生活。因此,离婚时,应将他们明确地写在民事判决书中。
  
  
  离婚后农村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可参我国《婚姻法》第37条的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
  
  
  具体的计算方式为:
  
  
  1、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般给抚养费是没有具体标准的,这是要看孩子的实际需求来进行考量,因此,在协商抚养费给多少的时候一定要从多个角度出发,这样对于双方来说也是必较好的,尽量用和平的方式来解决一切的问题,对于孩子来说也可以避免更多的伤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单位有过失员工能随时辞职吗?
      一、单位有过失员工能随时辞职吗?在一般情况下,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


·债务人是否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
      债权人和债务人自身都可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


·一、交通事故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信用卡贷款如何贷,能贷多少
      信用卡贷款如何贷,能贷多少钱?如今人们的贷款方式可谓多种多样,包括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信用卡贷款等等,针对不同的贷款,法律中规定的贷款内容也是......


·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章规定: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哪些毒品犯罪可以判死刑
      毒品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因此世界上很多国家才会严厉的打击毒品的相关犯罪活动。其中,我国对毒品犯罪规定的最高处罚为死刑,那么一般哪些毒品犯罪......


·员工的基本工资怎么确定?员工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员工的基本工资怎么确定?员工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一、员工的基本工资怎么确定企业在全面测评职工潜在形态劳动的基础上,结合职工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


·我国法律对酒后驾车行为按照体内血液酒精含量的不同确定了两个认
      我国法律对酒后驾车行为按照体内血液酒精含量的不同确定了两个认定标准,用以区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情况,其中,饮酒驾驶的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


·安徽省淮北市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
      安徽省淮北市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


·监护不仅仅一种权利
      监护不仅仅一种权利,同样还是一种义务,一般通常情况下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父母便是其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就需要履行好自己的监督以及管理未成年人的职......


·盗窃罪会怎么判
      盗窃罪在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的一种罪行,也是一种相当古老的罪名。根据我国《刑法》中的第264条的相关规定规定,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财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