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怎么把财产全都给小孩?
对方同意的话可以起草协议然后留给孩子的;
一,离婚财产的分配:
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双方的合法收入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无特殊约定的,原则上平分。
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1,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离婚,那么离婚之后的财产就要双方好好的协商再来做定判,如果想把名下的财产都给孩子那么就必须要双方签订协议,这样孩子的合法权益才会受到保障,所以,为了孩子好好的协商,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才是我们当父母应该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做2023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做当地公证处。如果想进行公证是去当地公证处办理,若双方没有准备好相关的资料,通常会拖长公证的时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
·专利共有合同如何起草?
专利共有合同如何起草?专利开发人对于专利享有独占权和使用权,但是有时候往往一个人或者一个单位的能力有限,不能够独立完成专利项目的开发,这个......
·刑事诉讼法辨认笔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辨认是侦察的一种很典型的判案手段,对于破案和认罪是决定性的帮助,所以辨认笔录一般是判决中很重要的一项证据,那么辨认笔录到底是什么了?刑事诉讼法......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一、什么是犯罪的预备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直......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一、可转换债券1、可转换债券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2、可......
·公路土地使用协议书是怎样的
公路土地使用协议书是怎样的一、公路土地使用协议书是怎样的公路土地使用协议书需要包括甲乙双方的详细信息,就占用公路的情况拟写双方都同意的一......
·湖南衡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城镇建设中,政府需要征收公民居住用地、农用土地等用地,进行城镇的重新规划建设。在征地补偿工作中,政府工作人员需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注意维......
·包庇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在明知道对方是犯罪分子的情况下,向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隐瞒,这样的包庇行为在我国是很有可能会构成犯罪,即包庇罪。至于是否构成包庇罪,还要看有......
·万安县关于农村拆迁与赔偿标准
万安县关于农村拆迁与赔偿标准一、万安县关于农村拆迁与赔偿标准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
·个人非法集资标准是多少万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
·合同法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否需要赔偿?
合同法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否需要赔偿?合同法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肯定是需要赔偿的,根据对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了解,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