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土地使用期起止如何规定?

一,土地使用期起止如何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作了规定,但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起止计算问题却未明确规定,这是实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6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和1994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宗地出让合同)第4条“出让年限……自领取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的规定,国有土使用权出让年限的起始日期应当确定为自领取或者颁发土地使用证之日。二,房地产公司规定现状缴纳土地使用税起止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00号)的规定,除经批准的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个《通知》虽然明确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问题,但对如何确定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尚不明确。目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大多是通过拍卖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是:先由土地收储中心收回土地,进行重新规划,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再由房地产公司参加招标或拍卖,签订拍卖成效确认书;房地产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土地出让金,交清当日由国土资源部门发给《交付土地证明书》,并在两个月内办理土地使用证;在取得《交付土地证明书》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可进行砌围墙、勘探等工程作业,但不能全面进场施工,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办理了开工许可证才能全面进场施工。现在,随着拆迁和经济的繁荣,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速度和发展的规模与日俱增,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发现我们收到的相应的影响也是非常巨大的。房价的飙升让国家不断的出台相应的政策。除了房价的问题,土地使用权的起止时间也是买房群众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天津无抵押免担保贷款是什么?
      天津无抵押免担保贷款是什么?怎么办理?一、小额贷款(一)概念小额贷款是以个人或企业为核心的综合消费贷款,贷款的金额一般为1000元以上,20万......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当今社会,好多人带着自己的梦想到一线城市去工作。而如今天朝的房价不断上涨,对于一个普通工薪族来说很难买得起房屋。大部分的人为了能留在发达城市......


·商标侵权让人起诉了怎么办?
      商标侵权让人起诉了怎么办?企业被起诉商标侵权,应做以下几件事应对商标侵权诉讼:1、企业使用标识与涉案商标进行对比企业使用的商标是否与商标注册人......


·公司名称与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名称与商标的区别是什么第一,登记注册的依据不同。注册商标是依照商标法规定进行注册,而企业名称则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


·一、已经网签的房子能抵债吗?
      一、已经网签的房子能抵债吗?根据最高院的指导案例,要让“以房抵债”合法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需要先终止借款合同关......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是什么股权转让价格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支付方式是现金支付的方式不多,一般都会附带有资产和其他股......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


·一、事业单位合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事业单位合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便辞职。事业单位的合同工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即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


·刑诉法委托律师资格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在普通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当中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除了您在日常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以外,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于委托律师的资格问......


·敲诈未遂怎么量刑处罚?
      敲诈未遂怎么量刑处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房屋产权人以及共有人核实签合同前要再次通过房产证确认签合同的是房屋产权人,以及了解产权人的家庭状况,比如是否结婚,配偶是否为房屋共有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