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什么样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什么样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收养子女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第一千一百零三条?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民法典》中允许收养的对象,其实都是那些未成年人。不过此时对被收养人的条件也是有要求的,所以并非任何一个未成年人都是可以被收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理赔保险公司一般多久赔下来
      理赔期限最长三十日。《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


·挪用资金900多万是什么罪?
      挪用资金900多万是什么罪?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的分类有哪些
      招标代理机构的分类有哪些招标代理主要是为招标人提供代理服务的,可以帮助他们进行项目的招标。但并不是任何一个机构都是可以办理招标代理业务的,......


·专利权终止失效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终止失效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区别在于专利权终止是专利权因保护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等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只是表明该项专利权自此以后不......


·在我国孩子在学校打架学校有责任么?
      现在家长们就是平时看见有其他的小孩子动手打自家的孩子也会觉得非常的不舒服,有的时候虽然说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也是比较正常的,但是如今在学校,学......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处罚是什么
      在我国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的这些是只有我国武装部队和公安机关才可以持有的,并且即使是属于国家执法机关人员,在使用枪支弹药的时候,也有着严格的报......


·民事伪证刑事责任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民事伪证刑事责任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民事伪证有罪指的是在民事诉讼中,伪证者触犯了《刑法》307条的帮助伪造证据罪或妨害作证罪等。《刑法》307条规定......


·招标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招标文件包括哪些内容?一、招标文件包括哪些内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


·婚前财产如何分割信托?
      想要离婚的夫妻在离婚前,就进行财产的分割,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其中有一方如果有信托也要进行分割,很多人可能还不知道信托是什......


·提请检察院批捕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提请检察院批捕的相关规定有哪些?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


·拒不认罪有判缓刑的吗?
      有一句话说得好: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如果一个人如果犯了罪,最终是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的,有些人犯了错,在没有足够多的证据证明其犯罪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