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法实际履行原则是什么 合同法实际履行原则是什么?

合同法实际履行原则是什么
  
  合同法实际履行原则是什么?
  
  一、适当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和实际履行原则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实际履行原则强调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或者提供服务,至于交付标的物或提供的服务是否适当,则无力顾及。因此,适当履行必然是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未必是适当履行。
  
  二、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助其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
  
  2、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常要求债权人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方便。
  
  3、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否则还要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
  
  4、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各自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
  
  《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经济合理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要求在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如:债务人选择最经济合理的运输方式,选择合理期限履行合同,选择设备体现经济合理原则,变更合同、对违约进行补救体现经济合理原则。
  
  四、情事变更原则
  
  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情事变更原则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生命力,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已经承认了该原则,在我国《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也有规定,但该法在最后通过时删除了情事变更原则。 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
  
  1、须有情事变更原则的事实。
  
  2、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以前。
  
  3、须情事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4、须情事变更是当事人不可预见的。
  
  5、须情事变更使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
  
  情事变更原则的效力体现在两个方面:
  
  1、变更合同,使合同履行公平合理。
  
  2、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中,对于合同的实际履行原则是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的。在合同依法成立了之后,有些不可抗拒的因素都有可能会导致合同当中的部分约定甚至全部约定都得进行变更,所,各方在履行的时候,如果能够谨遵这几个实际履行原则,很大程度上能够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赔偿隐匿财产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赔偿隐匿财产怎么处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或者重伤案件民事部分的及时足额赔偿,有利于安抚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因此,对民事赔偿积极,取......


·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一、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


·行政复议举证是什么
      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各种纠纷越来越容易出现,关于法律方面的制度也是在不断的完善中,今天谈的关于行政复议中的举证问题。关于行......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几种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几种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规定有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规定有什么一、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


·工伤鉴定9级交通鉴定无伤残可以得到赔偿吗?
      工伤鉴定9级交通鉴定无伤残可以得到赔偿吗?一、工伤鉴定9级交通鉴定无伤残可以得到赔偿吗?是可以得到赔偿的;(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


·偷税漏税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一、偷税漏税刑事处罚是怎样的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


·公司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
      公司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事故责任主体即事故责任者,是指未履行法定义务、实施了相关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和事故报告、救援、调查处理负有责任......


·食品安全标准内容有哪些
      食品安全标准内容有哪些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事故频发,人们对于食品安全也会处于高度重视的状态的。根据食品安全,我国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预售许可证查不到可以退房吗
      预售许可证查不到可以退房吗预售许可证查不到可以退房。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怎样构成事实婚姻的行为?
      怎样构成事实婚姻的行为?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