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发生哪些车祸纠纷不能和解

发生哪些车祸纠纷不能和解
  
  一、哪些车祸纠纷不能和解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了八种情形的事故,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7、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8、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前三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是因为这几项行为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尤其是第2、3项所列行为对交通安全的潜在危害极大,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如果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实际上就是放纵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第4、5、6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这是由相关法律对“私了”适用范围所决定的。第7、8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主要是因为包括许多伤亡事故在内,车辆碰撞的固定物一般是交通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往往造成了国家、集体、私人人身财产的损失,为了保证国家、集体、私人人身财产在受到侵害后能得到及时有效赔偿,对此类事故不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二、发生车祸以后如何进行和解
  
  1、查看财产损失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设置警告标志牌后,双方当事人简单查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情况。
  
  2、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
  
  简单查看财产损失后,人员立即转移到路肩、路面安全地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进行协商: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基本资料”、“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2)当事人不愿和解、虽然愿意和解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①事故事实及成因一定要采取书面协议形式,即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不能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以免一旦撤离现场对方翻脸不认人,导致事故现场和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②“事故事实”协议具有“固定”事故现场的效力: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协议后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受理,在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无法认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将以“事故事实”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当事人责任;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共同申请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3、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各方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
  
  (1)当事人未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不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应当选择报警处理。
  
  (2)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撤离事故现场前,还应当对现场进行拍照、标划事故现场位置,作为现场的保留证据。
  
  4、保险报案和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书。
  
  (1)当事人撤离现场后,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后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2)双方当事人对具体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达成赔偿协议后就赔偿协议发生争议的,交警部门不再受理,可以(只能)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上,可以自行结合本身情况加入一些内容。另外,不放心的话建议可以找当地公正部门对协议书进行公正,费用不贵,还有就是你们付给他的费用,请他本人写收条并签字按手印,协议书可以打印出来,但签名和按手印必须要当事人自己,在协议书有名字的地方都按上自己的手印,若有涂改的地方也要按上手印。
  
  发生轻微车祸以后应该立即停车,双方当事人简单查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情况,如果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选择和解方式来解决车祸纠纷。但是并非所有的车祸纠纷都可以通过和解解决,例如如果造成人员伤亡,则有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此时就不是当事人之间的问题了,按照规定也就不允许和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是不可以随便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等票据的,这是属于违法行为,其构成要件有主体和客体,刑法也对该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认定标准、量......


·法定结婚条件都有哪些
      法定结婚条件都有哪些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


·刑法规定犯罪中止构不构成犯罪
      刑法规定犯罪中止构不构成犯罪?犯罪中止构成犯罪,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哪些情况应当回避 专家鉴定组成员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哪些情况应当回避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一)是医疗......


·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哪些特点?
      前几年,网络借贷发展的很快,大量的平台出现在网络上,让投资者应接不暇。其中一些小平台甚至是大平台缺少监管,不合规经营,有的还以投资理财的名义......


·工程质量问题追责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问题追责是怎么规定的?工程质量上如果出现什么问题的话,我国相关部门一定会针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的。现如今,......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不同
      对于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可能很多人都无法准确地区分这两个犯罪,不得不说他们之间是存在一定相似之处的,但他们还是有很多不同点。那究竟挪用资......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医疗事故鉴定,是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的一种最有效的归责方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医疗纠纷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各种医闹、恶性伤医时间参差不穷。这种时......


·股权转让印花税双方都要交吗?
      股权转让印花税双方都要交吗?股权转让在现代化公司常见的一种现象,股东可以对自己的股权进行转让,转让时需要缴纳规定缴纳的一切税,其中包括个人所......


·重大立功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重大立功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重大立功司法解释规定是对于重大立功作出了详细的解释。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


·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生效日期?
      对于新入职的劳动者来说,首先就是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对于双方都非常重要。那么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生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