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延迟交房

延迟交房
  
  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九、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二、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四、拿不到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人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五、无法得到贷款
  
  在签订合同时,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同样,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购房人无法办理商业按揭贷款的,也可以依照合同规定退房。
  
  六、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今年3月15日启用的新版合同规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这突破了以前按建筑面积来测量的“惯例”。
  
  七、房屋质量不合格
  
  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较少发生。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据悉,到目前为止,北京法院还没有由于房屋质量不合格而判决退房的案例。
  
  八、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这是今年3月15日启用的新版合同规定的,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退还全部已付款,并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九、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根据2003年出台的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
  
  十、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告知购房人房产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购房者在买房之后虽然也是允许退房,但要是并不具有法定的情形或者不属于双方约定的退房情形,此时购房者要求退房就是违反合同约定的,开发商有权拒绝退房。换言之,也就是要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双方约定的情形下,那么才会允许购房者退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借条有多长诉讼时效
      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借条有多长诉讼时效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发生了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债权人在与借款人协商的同时,也要注意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


·聚众斗殴能缓刑么2023
      聚众斗殴能缓刑么一、聚众斗殴能缓刑么是否可以判缓刑,要根据案情而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


·农村80岁老人被撞身亡能赔多少
      需要看案情,关于赔偿问题建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受害人的情况来确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出现人身伤......


·高速路倒车引发事故逃逸怎么处罚?
      高速路倒车引发事故逃逸怎么处罚?高速路口倒车,会被扣12分,罚款200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条件有哪些?
      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条件有哪些?(1)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虽高于法定继承,但又无法对抗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即使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但......


·双务合同抗辩权属性有哪些
      双务合同抗辩权属性有哪些随着我国社会科教文卫事业的不断发展,公民更加注重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签订双务合同......


·长治工伤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长治工伤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鉴定申请书》后出具《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买卖二手房在现如今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您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一定不能掉以轻心,对相关的手续和证件一定要办理齐全。您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知......


·享受第一顺序继承权的人员是哪些?
      享受第一顺序继承权的人员是哪些?享受第一顺序继承权的人员是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


·面部伤害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各种意外您可能都难以避免。比如一不小心划伤面部,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导致自己面部受伤的话,肯定需要向对方要求索赔的。那么,进行......


·什么行为侵犯了名誉权2023 一、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什么行为侵犯了名誉权2023一、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侮辱行为所谓侮辱,是指故意以语言、文字、暴力等手段贬损他人人格,从而损害他人名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