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时没有还清房贷如何解决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

离婚时没有还清房贷如何解决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根据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2、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二、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后按揭房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人,应征得债权人(银行)的同意,若银行不同意,则无法判决。《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通常情况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无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以个人财产办理的按揭手续,在离婚时也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通常意义下的房屋并无区别。银行拒绝办理转按揭的手续是没有理论依据的。一方面,不能以未经债权人(银行)同意而变更债务人(名义还款人)为由拒绝办理转按揭手续。按照上述的分析,这类案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还贷人是夫妻双方,并不是产权证上名义产权人或还贷人。另一方面,房屋产权在离婚时判决给任何一方都不影响银行的信贷利益,任何人作为还款名义人都不影响房屋作为抵押财产对债务进行担保。法院在判决时也不能仅仅以银行的信贷利益作为考虑的标准,将房屋判决给偿贷能力较强的一方。应该考虑对房屋的需要程度,依然坚持保护妇女利益或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进行判决。第三,根据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则,银行可以向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追究责任。而根据规定,即使法院在离婚判决中或者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中对于夫妻之间债权债务的分配,也只在离婚当事人之间产生内部效力。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由哪一方承担剩余债务中的具体的比例,不能对抗债权人(银行)。而离婚当事人一方因为连带责任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比例承担债务的,可以向对方追偿。现实生活中,由于房屋的价值较高,很多夫妻都不能一次性付清房款,都会选择按揭买房的方式。不过,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闹起了离婚,此时也不得不对按揭房分割处理。但毕竟按揭房上还有贷款,通常情况下也就需要对这部分债务一并作出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应收帐款的处理方法
      应收帐款的处理方法一、应收帐款的处理方法(一)销售资料(收货单据、发票等)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准确无误?(二)准时给予文件;其实越早给经销商发票......


·一、继承房屋遗产需要哪些材料?
      一、继承房屋遗产需要哪些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


·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会重判吗
      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充分体现在了认罪认罚制度当中的,认罪悔罪并且自己也认罚,这对于诉讼资源的合理配置有积极作用先不说,但也有可能造成司法......


·公司破产后,有限公司法人承担责任吗?
      公司成立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外责任无疑应为法人的责任,应由法人来承担。但法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它不是静态的,而是在不停地动态......


·如果盗窃6000元不予批捕吗
      一、如果盗窃6000元不予批捕吗如果盗窃6000元不可能会不予批捕的。盗窃现金6000元的,已经构成盗窃罪,应承担刑事责任,不可能因与被害人达成协议而不......


·山东省建筑工程预算费率计算规则是什么?
      山东省建筑工程预算费率计算规则是什么一、山东省建筑工程预算费率规则(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


·借钱打官司是不是要借条?
      借钱打官司是不是要借条?这个是不一定的,如果有借条,能够更加充实证据,没有借条也是可以打官司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


·在商场受伤应怎样理赔 随着经济步伐的加快,时代的进步,人们
      在商场受伤应怎样理赔随着经济步伐的加快,时代的进步,人们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东西已经商业化,现代化。在进步的过程中,商场的随之兴起,让我们的生......


·婚前父母出首付买房离婚后怎么办?
      婚前父母出首付买房离婚后怎么办?如果离婚的时候遇到这种情况,则夫妻两个人需要到法院进行起诉来解决这个问题。在夫妻两个人离婚的时候,就房产的问......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最关系的事情就是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因为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纠纷的的情况层出不穷。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请阅......


·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一、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必须有明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