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起诉的

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起诉的一、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进行民事诉讼起诉的时候,要填写一张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在然后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最重要的是要要用A4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拘留路途时间是否计算在内?
      行政拘留路途时间是否计算在内?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治安拘留的期限,从作出行政拘留之日计算,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


·单位解雇员工的程序是怎样的
      单位解雇员工的程序是怎样的第1步,通知员工被解雇了。语气坚决地告诉员工这是最终决定,申诉无效。多数情况下,员工听到此通知并不感到突然,因为公......


·创业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创业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当今社会,创业是一个非常时髦的词语,很多人在现实的生活中满怀一腔热血进行创业,您都知道,创业非常的辛苦,而且具有一......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否另行起诉?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否另行起诉?可以,法院规定的案由是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


·如何应对离婚股权转让问题
      如今,因夫妻离婚导致的财产分割案件中,涉及到股权问题发生争议的在逐渐增多,而在进行离婚股权分割的时候也会涉及到股权的转让问题。那么您知道当事......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建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建设合同吗?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建设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领结婚证,婚姻一定无效吗?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领结婚证,婚姻一定无效吗要确认未到法定婚龄是否是无效婚姻,要区分一定的情况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结婚时未达......


·更换土地使用证申请应该怎么书写
      一、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书国土资源局领导:本人购得某某平米二手房一处,坐落在某街某巷某幢某号。现房屋......


·女方父母未拆迁的老房子赠与女方如离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父母未拆迁的老房子赠与女方如离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
      部分详细解读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离婚以后不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以后不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