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2023年最新的绑架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最新的绑架罪的认定标准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物。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二、绑架致死怎么处罚行为人在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的,适用绑架罪的加重法定刑处罚,而不能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实践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有三种情形:一是在绑架过程中因遭到被害人的反抗而杀死被绑架人;二是绑架行为实施后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之前杀害被绑架人;三是因勒索不成或非法要求得不到满足而杀害被绑架人。对于行为已勒索到财物或者已满足不法要求后释放人质时,为了灭口或出于其他目的杀害被绑架的,是否属于上述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此种情形具备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应数罪并罚;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绑架罪一罪处罚。根据刑法理论,在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的,符合独立的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虽然在理论上应以数罪论处,但是由于在绑架中常常伴随着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发生,而且刑法对绑架罪规定的法定刑高于故意杀人罪。这样将故意杀人作为绑架罪的加重情节有利诉讼。根据这一立法精神,对发生在犯罪既隧后或者发生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都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境地,将被害人非法绑架离开其住所或者所在地,并置于行为人的直接控制之下,使其失去行动自由的行为就构成绑架罪。而我国规定绑架罪属于行为犯,因此一旦实施了该行为,就可以马上被认定构成此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律规定股东可以是职务吗?
      法律规定股东可以是职务吗?一、法律规定股东可以是职务吗股东在公司任的职务没有定性,可以是任何职务,也可以不在公司任职,都是有可能的。比......


·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似乎很常见担保合同,担保人这样的概念,那么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知道担保人是为了确保债权人的利益......


·确认劳动关系代理词是什么
      确认劳动关系代理词是什么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非正式文书,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代理词......


·商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商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随时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人们都选择购买一套商铺想要开店使用,而一间商铺也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范围,而且土地使用权是有......


·自书遗嘱划了一个字还有效吗?
      自书遗嘱划了一个字还有效吗?如果更改过,在更改的位置签名和盖章后,会被认定为是有效的,否则无效。对于自书遗嘱,在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前内提下......


·一、醉驾罚款会通知家属吗?
      一、醉驾罚款会通知家属吗?如果醉驾只是罚款的话是不会通知家属的,除非当事人没有能力应对交警的处罚或者没有钱交罚款的话可能会通知家属前来处理。......


·网购被骗为什么难维权?
      网购被骗为什么难维权?一、网购被骗为什么难维权?网络购物纠纷难以解决的关键在于,消费者只享有有限的知情权。出现纠纷后责任主体不明确。传统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怎样能不交税?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怎样能不交税?有限责任公司采取以下方式转让股权能不交税:1、利用正当理由实现低价转让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权转让所......


·员工侵犯公司财产侵权诉讼可以要求返还财物吗?
      我们在公司中上班,应该本着诚信的原则,应当保护公司的财产,不能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会发现一些员工损害公司的利益,为了自......


·微信转账能认定嫖资吗?
      微信转账能认定嫖资吗?根据法律规定,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均可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但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基本......


·婚姻法离婚对女方补偿的要求?
      婚姻法离婚对女方补偿的要求有哪些(1)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2)目前,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限于:(一)重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