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变更合同,变更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程序规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合同变更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协商变更合同的情况下,变更合同的协议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来欺骗或强制他方当事人变更合同。如果变更合同的协议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则当事人仍然应按原合同的内容履行。①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视为未变更。此外,合同变更还可以依据法律直接规定而发生。例如,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以及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利益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三)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依此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未遵循这些法定方式的,即便达成了变更合同的协议,也是无效的。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变更的形式未作强制性规定,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形式可以协商决定,一般要与原合同的形式相一致。如原合同为书面形式,变更合同也应采取书面形式;如原合同为口头形式,变更合同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四)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变更仅指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因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当然,合同变更必须是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合同关系应当保持同一性。
三、变更合同的程序规定
(一)变更合同也应贯彻协商的原则。当事人一方应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约(先做出意思表示);对方对要约的承诺与否(是否完全同意要约的内容);双方在没有达成新的协议之前,单方面变更合同属违约行为。
(二)变更合同的协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变更解除的电报、图表、书信等也应作为资料保管)。
以上,关于变更合同需要满足的相关条件和程序规定就介绍完成了,希望您在看完以后会有所收获,在您以后遇到此类问题时能够及时的采取措施,避免陷入迷茫的境地。若您在如何变更合同方面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向网站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获得全方位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小孩抚养费无上限吗?
父母在离婚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子女的抚养问题,抚养费一般是由不与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支付,但是具体的子女抚养费数额,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二次离婚官司胜诉技巧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对于婚姻生活不和的夫妻,离婚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想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不管......
·收养外国小孩满足什么条件
收养外国小孩满足什么条件一、收养外国小孩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这里所......
·帮助毁灭证据罪情节严重怎么判刑?
不管是在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中,证据都是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做出最终判决的主要依据。任何人都不得提供虚假的证据资料,更不能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
·政府征收土地标准补偿标准,相关内容
政府征收土地标准补偿标准,相关内容政府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行使着国家的职能。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建设,会对土地进行征收,这一征收的事务一般都......
·刑事赔偿误工费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误工费规定是怎样的?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误工时间就根据,因为错误所导致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或者是其......
·场外商品期权的相关内容有什么?
场外商品期权的相关内容有什么?场外商品期权,这个词对于我们来说,似乎了解的很少,在了解场外商品期权的同时我们应该先了解一下场外期权,在了解场......
·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
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一、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公司宣布破产重整的话,有两种处理方式:1、公司破产清算,那么,只有等到公司拍卖掉所有......
·什么情况下小孩的抚养权归女方
很多时候,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对抚养权确定归属,也就是说在夫妻离婚之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给一方生活。那这种情况下,如果由法......
·一般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子女不参与
一般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子女不参与,因为子女有父母的继承权,所以死后子女可以继承财产,所以财产分割他们已经间接得到利益.因为儿女成年,如果已经参加工......
·劳动关系满足的条件为哪些?
劳动关系是在工作中必然涉及的一种关系,要构成劳动关系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劳动关系满足的法律条件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固定这种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