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人身伤害经商人的误工费怎么赔偿?

一、人身伤害经商人的误工费怎么赔偿?
  
  
  人身伤害经商人的误工费的赔偿方式为:如果有收入证明,可以高于受诉法院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倍。如果你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收入不固定的,按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证明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审理地法院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三、误工费赔偿标准: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我们对于误工费的概念已经不陌生了,但是经商人也就是做生意人的误工费赔偿与其他工作的员工有所不同。对于经商人来说,由于其收入每月不是固定的,因此误工费赔偿问题最重要的材料之一就是收入证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误工费金额的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能交两份社保吗
      在一个地方是无法交两份保险的。但可以交两倍的社保基数提高退休待遇。而且不可以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这是有明文规定的......


·如何注册私募基金公司?
      如何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首先,在中国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四种:1、专门的独立投资基金,拥有多元化的资金来源。2、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


·侵害名誉权的处罚 名誉权是我们每个人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利。侵
      侵害名誉权的处罚名誉权是我们每个人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利。侵犯名誉权就是对他人人格权的侵犯,对于被侵权的人来说一定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让侵权人......


·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有什么区别
      安全事故和工伤的区别是:安全事故包括对人身的损害、财产设备的损失和环境的破坏,企业社会经济的损失等等。工伤事故专指人员的伤亡。所以,两者的区......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当发生纠纷无法协调解决时当事人往往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诉讼分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人们经常接触......


·什么是公司债券的资本成本率?
      什么是公司债券的资本成本率?现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企业如雨后春笋遍布华夏大地。您都知道,企业在发展初期都会筹集资金来作为自己的......


·拖欠货款证据不足怎么办
      拖欠货款证据不足怎么办一、拖欠货款证据不足怎么办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


·什么是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应该如何认定
      交易除了要公平之外,同时还要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在一方不同意交易的情况下,另一方就不能强迫其交易,强买强卖往往会构成犯罪,即强迫交易罪......


·补签与倒签劳动合同承担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劳动者提供劳动一段时间后又与劳动者补签了合同,而且合同的期限也往往会将前段未签合同的期间予以......


·签订劳动合同3年5年有什么利弊吗?
      签订劳动合同3年5年有什么利弊吗?没多少利弊区别,三年或者五年的试用期都不能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是约束双方的,劳动法规定,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十年就......


·新车第一年划痕险怎么理赔
      新车第一年划痕险怎么理赔?购买了划痕险理赔流程:1、迅速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