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修改章程吗?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修改章程吗?
  
  一、总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修改章程吗?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是不需要修改章程的,一般总公司的规章制度章程是适用于子公司的。如果有修改,建议不改动总章程,进行额外的制度补充在子公司中执行即可,也可以考虑提供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就可以。
  
    《公司法》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二、什么是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三、公司的章程具有什么特征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
  
  1、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3、自治性。自治性主要体现在: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4、公开性。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
  
  四、公司章程设立的作用
  
  1、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的文件
  
  公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公司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给予批准或者给予登记。公司没有公司章程,不能获得批准,也不能获得登记。
  
  2、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公司章程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即对外产生法律效力。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各项义务,符合公司章程行为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有关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干预和处罚。
  
  3、公司对外进行经营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
  
  由于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及其细则,包括经营目的、财产状况、权利与义务关系等,这就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第三人与该公司的进行经济交往提供了条件和资信依据。凡依公司章程而与公司经济进行交往的所有人,依法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4、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范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自治规范,是由以下内容所决定的。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股东依据公司法自行制定的。公司法是公司章程制定的依据。作为公司法只能规定公司的普遍性的问题,不可能顾及到各个公司的特殊性。而每个公司依照公司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则能反映本公司的个性,为公司提供行为规范。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须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当出现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时,只要该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就由公司自行解决。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的行为规范,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效力。
  
  鉴于公司章程的上述作用,必须强化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这不仅是公司活动本身需要,而且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公司登记机关必须严格把关,使公司章程做到规范化,从国家管理的角度,对公司的设立进行监督和保证公司设立以后能够进行正常的运行。
  
  目前随着许多总公司的不断强大,都在不断地拓展业务,在更多的城市设立分公司,但这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需要修改总章程的,相反为了保证公司的运行统一性,更应该保证章程的不改动,如果遇到必须要改动的情况,应当进行章程的补充说明进行宣导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发生车祸腿骨骨折走保险误工期怎么算?
      一、车祸腿骨骨折走保险误工期怎么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


·拆迁了,小产权房的补偿一定比有证房的低吗?
      一、拆迁了,小产权房的补偿一定比有证房的低吗?  进行拆迁的时候,如果小产权房是属于合法建筑的,获得的拆迁补偿不会比有证房屋低,如果是违法建筑......


·残疾人驾驶证的申领条件是:
      残疾人驾驶证的申领条件是:1、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2、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


·工伤后遗症怎么赔偿?
      工伤后遗症怎么赔偿?工伤后遗症怎么赔偿??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1、评残后的护理费......


·欠钱坐牢后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坐牢后不还钱怎么办?欠钱坐牢后不还钱携带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只要名下有财产,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


·一般孩子多大离婚判给男方
      孩子多大离婚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有恶......


·一、离婚房证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一、离婚房证变更程序是怎样的?离婚房证变更程序主要是:1、首先,房屋产权变更前提背景是这就算做夫妻共同财产之内的,个人财产不必做房产变更......


·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现在很多人买到的商品房都是毛坯房,入住之前需要对其进行装修。不少业主会选择将其承包给装修公司,由其完成房子装......


·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区别有哪些?
      不管是诉讼方式离婚还是协议离婚,这都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不过实践中也是需要离婚夫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离婚方式才行的。那诉讼离婚与协......


·泉州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医保是社会强制性购买的保险,作为劳动者,我们的医保是统一由单位代扣代缴。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购买医保后,就可以领取国家下......


·一、根据法律规定怎样写自书遗嘱?
      一、根据法律规定怎样写自书遗嘱?根据法律规定书写自书遗嘱的时候必须要有以下内容,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