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恶意拖欠货款是否构成犯罪

恶意拖欠货款是否构成犯罪恶意拖欠货款不构成罪,属于经济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证据作出裁判,拖欠着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拖欠着会上黑名单,进入个人征信系统,现在法院系统全国联网,只要进入黑名单的人走到哪都不能再高消费。因此进入黑名单的人损失很大,一个人诚信没了对于 以后生意会有影响。《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二、恶意拖欠货款怎么办、如何追回欠款如果超过了约定的付款期限客户仍没有支付货款,这表明货款已经不幸地被拖欠,防治货款被拖欠而产生损失的工作进入事后阶段。事后阶段是积极追收被逾期拖欠货款的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在及时掌握货款被逾期拖欠信息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追收货款。最好与对方协商,如果经多次协商都不行的话,你可以凭欠条为证,在三年内向法院起诉。另外,建议你在起诉前先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查封对方的相应财物或银行帐号,然后在十五天内向法院起诉,这样就更能维护你的权益。三、债务纠纷起诉应向法院提交的证据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关于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8、付款付息凭证;9、其他证据。经济往来中拖欠货款的情况可以说是很突出了,但有些人确实是以为自己没有偿还能力,才会出现拖欠货款的情况。但有些却是恶意不还欠款,这样一来情况就很恶劣了。所以,才会导致有的人认为这样的情况下恶意拖欠货款会构成犯罪,但实际这属于经济纠纷,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类似注册商标抢注解决办法是什么
      类似注册商标抢注解决办法是什么?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


·保证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内容?一项工程的质量好坏、成功与否,对参与施工的各方都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因此,保证工程质量措施需准备得详细、全面,概......


·一方撤销婚姻请求的提出时限是多久
      1、受胁迫结婚(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


·女职工休哺乳假要扣工资吗?
      女职工休哺乳假要扣工资吗?一、女职工休哺乳假要扣工资吗女职工休哺乳假要扣工资,不管是哺乳期还是妊娠期,虽然单位不得不同意其由于孩子出生的......


·丧偶儿女抚养权归谁抚养?
      一、丧偶儿女抚养权归谁抚养?按实际情况,如果父亲去世,孩子抚养权就归母亲了。但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


·上海市关于高温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夏天的来临,让人们对于高温的重视也日渐严重,不少人都听说过高温费这一说法,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而上海市关于高温费的规定究竟是怎样的,想必许多......


·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合同主体?
      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合同主体?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


·眼眶内壁中断在新刑法算轻伤么,鉴定标准是什么?
      眼眶内壁的骨质较薄,在受到暴力冲击时,容易发生骨折,在刑法诉讼中也常常见到此类案例。那么眼眶内壁中断在新刑法算轻伤么?今天,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交强险免赔的情况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交强险免赔的情况有哪些?根据《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包括以下......


·合同中只有单方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中只有单方违约条款是否有效?合同中只有单方违约条款是有效的,违约,可分为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一方当事人违约,称为单方违约,双方当事人都违约......


·招摇撞骗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认定标准是什么?区分招摇撞骗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