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有哪些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方式1、公开方式:即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上网竞价方式寻找受让人的行为。2、协议方式: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人通过协商自行寻找受让人的行为。二种转让方式分别适用的范围1、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在土地交易机构公开进行:①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以土地使用权为条件进行的合营合作建房)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③为实现抵押权而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④判决、裁定需要拍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2、不属于上述须以公开方式转让范围的,可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的公司、企业需提供《股东登记手册》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组成成份,若无法证明该公司是非国有经济成份占主导地位的,则按公开方式进行交易。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自己按照一定的条件进行,否则自己的权益问题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有关的当事人因为程序的复杂,就会进行环节的简化,从而加速自己的事情办理,然而在法律上自己已经违反了有关的规定,所以自己一定要注意有关的规定减少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领了离婚证多久能领结婚证
      一、领了离婚证多久能领结婚证?这个民法典上没有严格规定,你只要办了离婚证,第二天也可以和别人办理结婚证。婚姻要懂得珍惜,不能随便离婚结婚,想清......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也就是交强险,它是我们国家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也就是交强险,它是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车主必须缴纳的一种保险。如果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的生命、财产的损失......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0068元......


·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是什么?
      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是什么?实务中,有的朋友会选择投资私募基金,伴随着高风险的同时,回报率也是比较高的。但是,有很多朋友对于私募基金的投资范......


·怎样起诉增加抚养费
      夫妻在离婚后,除了会因为财产问题而发生争议,还会因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等产生纠纷。那在离婚后好是因为实际情况发生改变而需要增加子女抚......


·用工合同到期不让辞职怎么办?
      用工合同到期不让辞职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可以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结算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劳动者搜......


·强拆房屋造成财产损失,如何维权,申请国家赔偿?
      一、强拆房屋造成财产损失,如何维权,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


·取保候审到期后案子怎么结
      取保候审到期后案子怎么结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为了防止长期取保,既不......


·司法鉴定需要拆线才能做吗,有效期为多久
      近些天,丽江打人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受害人在当地遭受人身伤害,对于当地办案机关提出了多项质疑,其中一项就是为何不能立即做司法鉴定,......


·诉讼提交多长时间开庭?
      诉讼提交多长时间开庭?诉讼提交后开庭的时间需要区分两种情况: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


·女方起诉离婚不想付抚养费怎么办?
      女方起诉离婚不想付抚养费怎么办?《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