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监护人六项职业是什么?

监护人六项职业是什么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生命健康权被不法侵害;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证被监护人在生活方面的基本需求;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保证其财产不受不法侵害。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处分其财产;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保证被监护人的身心发育和成长;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定义监护人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起到保护的作用,不仅仅是保护生命安全,还要保护个人财产,最重要的是要引导被监护人的心里健康,监护人在没有经过被监护人的同意,不可以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被监护人因生病、教育需要用钱,其他不可以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


·债权债务的清理包括哪些措施,清理原则是什么样的?
      债权债务的清理包括哪些措施,清理原则是什么样的?债权清理的措施包括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综合清欠;鼓励企业发展,采取......


·经济犯罪减刑新规定是什么?
      一、经济犯罪减刑新规定是什么?经济犯罪减刑新规定是只要符合减刑和假释的条件就可以减刑或假释。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有哪几种
      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有哪几种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


·行政案件移送公安管辖怎样办理
      行政案件移送公安管辖怎样办理一、行政案件移送公安管辖怎样办理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


·2023刑诉法10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为了从司法方面保证我国的刑法能够正确的执行,我国在13年1月1日开始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意在通过刑诉法来调整刑事诉讼活动,针对公......


·最新刑诉法解释全文
      《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而一般是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诉讼审判的过程中,才会实施需要适用该法律。而为了更好的适用《刑事诉讼法》,我国还制定......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要有哪些?
      1、打架斗殴型,这类纠纷生活中经常遇见,引起的缘由主要是因一两件小事或一两句不得体的言语而发生。因打架斗殴引起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比较多,特别是......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有的劳动者由于对劳动保......


·离婚2个孩子抚养费要怎么给
      随着国家全面开放二胎,如今不少已经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家庭,也纷纷迎来了自己的第二个孩子。当然,在生了第二个孩子之后,也是有可能出现离婚的情况。......


·民事诉讼中断和中止有什么区别
      民事诉讼中断和中止有什么区别一、民事诉讼中断和中止有什么区别?1.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