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有吗?
财产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有吗?
侵犯财产权一般没有精神赔偿,但是如果是侵犯具有特定纪念意义的物件时,可以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侵害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数额确定,应当遵循一般的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法进行,同时应贯彻三条原则,这就是:
第一,能够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起到抚慰作用;
第二,能够对加害人的违法行为起到制裁作用;
第三,能够对社会起到一般的警示作用。符合这三项原则的赔偿数额,就是一个适当的赔偿数额。
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
财产权的损害主要有物之失去控制、物之灭失、物之功能或性能减弱等几种状态,损害状态不同,采取的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也就不同。
(一)罚款、罚金、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此种损害属于物之失去控制,相应的赔偿方式是返
还财产,恢复财产权人对财产的控制。返还财产包括金钱和其他财产的返还。国家赔偿只以返还原属受害人的财产为限。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造成损失的赔偿这3种侵权和造成的损害后果比较复杂,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有所不同,需要区别对待:
(1)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如果未造成财产损坏、灭失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2)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遭受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的给付一般按市场价格结合被损坏物品的新旧程度进行估价予以赔偿。
(三)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拍卖是公开处置财产的一种方式,由专业拍卖机构、临时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或者人民法院以公平竞争的方式将财产出卖给竞价最高的出价者。如果财产已经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拍卖所得价款是市场对该物品的定价,此时的赔偿方式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但对于折价或变价处理的,则并非给付所得价款,而是按市场估价赔偿。因为折价或变价已使该财产受到部分损失。这就要求国家机关应尽可能用拍卖的方式来处置财产。
(四)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在此种情况下,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谓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即企业、商店等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如房租、水电费、仓库保管费、职工基本工资等,不赔偿可能取得的收益或者营业利润等。
(五)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其他损害赔偿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两层涵义:
(1)我国的国家赔偿对于财产权损害原则都给予救济;
(2)在赔偿财产权损害方面以赔偿直接损失为原则。所谓“直接损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现有财产直接减少或消灭,其中不包括间接损失,即不考虑受害人的可得利益或可期待性利益。
综合上面所说的,财产侵权的精神赔偿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得到,而且在赔偿的过程中一定要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确实自己应该得到这一笔赔偿,法院才能受理,所以,对于任何的赔偿要有力有据,这样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一致应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一致应该怎么办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一致怎么办?(一)司法鉴定补强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国务院于2002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
·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
组织卖淫是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一种罪行,十分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组织卖淫罪要受到刑法的制裁,那么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呢?组织卖淫罪的审判流程又......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一、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
·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一、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
·购买商品房查看哪些证件比较好
购买商品房查看哪些证件比较好在实际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不管打算购买期房还是现房,此时购房者都应当对开发商的相关证件作出查看、审查,要是开发商证......
·无证醉酒驾驶怎么处理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醉酒驾驶机动......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一般规定有哪些?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一般规定有哪些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地产行业进入了黄金时代,在建筑施工期间存在有大量的技术规范,其中包括建筑边坡工程技术......
·注册公司法人不到场可以进行注册公司吗
注册公司是我国经济市场上一类一类主体,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经济推动都有着较为重要的作用。注册公司时如果法人不到场,同样可以进行相应的办理只要是......
·公租房住了五年后怎么处理
公租房住了五年后怎么处理公租房如果住满五年后,那么可以选择:1、申请继续租赁公租房。需要继续续租的,应当在公租房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向有关部门提出......
·一、房屋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方式是什么?
一、房屋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方式是什么?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现实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夫妻共同房产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情形......
·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一)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