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误工费年满60岁还可以主张么

误工费年满60岁还可以主张么
  
  我国法律并没有从年龄上来限制误工费计算的条款,更没有规定年满60岁后就没有误工费。误工费的本质是补偿受害者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损失,其具有一种补偿的性质,计算标准只与受害者是否耽误工作减少收入有关,跟年龄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即使是年满60周岁,只要还在创造价值,有实际收入,并且能够证明该收入的,就应该得到合理的误工补偿。
  
  劳动权是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法律并没有规定年满60周岁就不能劳动。相反,在现实中,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大多年满60周岁的人都在为了家庭的生活而继续奔波劳动,其劳动收入仍是整个家庭唯一或是主要生活来源,如果误工损失得不到赔偿,其家庭的生活保障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受害人有兼职收入的怎么计算误工费
  
  受害人于本职工作之外尚从事兼职工作的,其误工费的计算应当视其兼职工作的具体情形而分别予以对待。如果受害人从兼职工作中能够得到固定收入,则以其实际收入损失作为计算的基础;如果兼职工作为非固定收入,则在受害人不能有效举证其近3年的平均收入时,不宜简单参照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而应考虑受害人收入的减少与伤害的因果关系以及其对兼职工作投入的时间、精力和物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一个赔偿的标准。毕竟,兼职收入与专职收入存在较大差异。
  
  三、主张误工费方面需要举证的证据有什么
  
  1、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2、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综上所述,误工费是人身伤害赔偿中常见的费用,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年满60岁退休,通常就没有了收入。但是并非已满60周岁的遇到交通事故后就不能主张误工费,只要其受到伤害的时候有收入来源,比如从事兼职或者务农,就可以提出误工费赔偿要求。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强制措施和直接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和直接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一、行政强制措施和直接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第一、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


·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
      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在合同履行中,我们需要实际区分两个概念,那就是合同标的与合同标的物。相信您都清楚,合同标的物其实就是合同中实际指向的那个......


·缔约双方签订的加工合同范本是什么?
      缔约双方签订的加工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在实际的工业生产中,常常会出现加工零件外包的情况,这其实就是委托加工的一种方式。在初接触加工合同时,......


·一、现在法律规定的重婚罪还有吗?
      一、现在法律规定的重婚罪还有吗?《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重婚有......


·职务侵占二审罪轻辩护意见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二审罪轻辩护意见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持有异议,认为邱立在本案中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现根据案件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要什么资料?公司地址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以下几种: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


·申请国家赔偿的材料有哪些准备?
      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人身或者财产在国家机关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受到损害,侵权机关应履行义务,依法给与我们国家赔偿。由赔偿请求者申请,做......


·专利评估怎么做?
      专利评估怎么做?一、专利评估专利权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专利权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


·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责任主体如何判定?
      最新婚姻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有四个组成部分,过错推定原则应引入婚姻家庭领域的损害赔偿制度。作为侵权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之一,损害赔偿......


·外地驾照可以转北京驾照吗
      外地驾照是可换成北京驾照的。外地驾驶证人员可在北京直接申请补领换领本市驾驶证,也可在本市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审验业务,再也不用回到驾......


·欠钱不还金额比较小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金额比较小怎么办?
      欠钱不还金额比较小怎么办一、欠钱不还金额比较小怎么办?如果有人欠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