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专利权利的恢复手续和流程是什么?


  一、在我国专利权利的恢复手续和流程是什么?
  
  
  当事人在请求恢复权利的同时,应当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例如,申请人因未缴纳申请费,其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后,在请求恢复其申请权的同时,还应当补缴规定的申请费。
  
  
  1、适用范围?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了当事人因耽误期限而丧失权利之后,请求恢复其权利的条件。该条第五款又规定,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优先权期限、专利权期限和侵权诉讼时效这四种期限被耽误而造成的权利丧失,不能请求恢复权利。?
  
  
  2、手续?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自收到专利局或者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处分决定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并同时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自障碍消除之日起两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当事人在请求恢复权利的同时,应当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例如,申请人因未缴纳申请费,其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后,在请求恢复其申请权的同时,还应当补缴规定的申请费。?
  
  
  3、审批
  
  
  (1)?恢复权利的请求符合规定的,应当准予恢复权利,并发出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书。申请人提交信函表明请求恢复权利的意愿,只要写明申请号(或专利号)?并且签字或者盖章符合要求的,可视为合格的恢复权利请求书。?
  
  
  (2)?已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书面请求或缴足恢复权利请求费,但仍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办理恢复权利手续补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之内补正或者补办有关手续,补正或者补办的手续符合规定的,应当准予恢复权利,并发出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书。期满未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恢复,发出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书,并说明不予恢复的理由。
  
  
  经专利局同意恢复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继续专利审批程序。对于已公告过处分决定的,还应当在专利公报上公告恢复权利的决定。
  
  
  二、专利权的法律责任
  
  
  根据专利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2、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消除影响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3、刑事责任
  
  
  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现在国家越来越重视创新科技领域,因此对专利以及专利权的维护也越来越重视,专利权利的恢复手续更加完善了,相应的流程也更加简便。了解专利的同时,我们也要了解专利权相应的法律责任,切勿为了一己之私而侵犯他人专利权,非法盗用他人劳动成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路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怎样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建设完工之后,交付工程给使用者之前还需要经过检验单位进行验收。如果没有通过验收,建设单位所建设......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有哪些?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有哪些?一、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质量标准......


·监视居住有碍侦查的情形包括什么
      监视居住有碍侦查的情形包括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有碍侦查”:(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


·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要求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2......


·永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哪些?
      永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哪些?像政府拆迁信息、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政府区域规划等,都属于永康市信息公开的范畴。这些信息和永康市民的生活息息......


·银川抚养费判决会给多少?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支付抚养费人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


·一、离婚前把共同财产用光后离婚时还需要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前把共同财产用光后离婚时还需要分割财产吗?离婚前把共同财产用光后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共同财产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处分的权利,......


·苏州医院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一、苏州医院可以做工伤鉴定吗?医院无权鉴定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具体地址可以咨询劳动局)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工......


·银行储蓄中的利息本金是什么
      银行储蓄中的利息本金是什么如果是银行储蓄的话,本金就是您存入的金额,利息就是所存金额乘利率乘存款日期得到的数字,本息和=本金利息;如果您指的是......


·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内容是什么?
      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内容是什么?一、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内容是什么?拆迁安置规定的内容包括:1、本规......


·没有具体的规定
      没有具体的规定,根据个人需要来决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