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协议离婚都带什么手续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

协议离婚都带什么手续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1.申请。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气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骗或者胁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双方为了达到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虚伪离婚等。(3)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包括子女归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的负担是否合理;抚养费给付办法是否妥当;双方协议的内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4)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包括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双方对个人财产有无纠葛;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否已经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那么今后如何清偿。(5)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其给付办法是否妥当。3.登记。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后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根据。如果查明离婚并非出自于双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财产问题还有争执,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当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二、不被受理的协议离婚包括哪些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2、需要注意的的是,“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争议。对于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有这方的意愿,同时也可以协商处理比较重要的一些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和债务、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等等,那此时完全可以通过协议方式来离婚,所以说自愿离婚程序对应的就应该是协议离婚的程序。与诉讼离婚程序相比,很显然协议离婚要简单的多,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优先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原因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行为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行为是怎样的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


·情人关系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情人关系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借条可以起诉吗?情人欠钱不还可以私底下找到对方,要求对方进行还款,如果和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直接携带起诉材料到法院......


·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在我国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之一,起到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作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增长。而计划生育中一项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对违反者......


·民事诉讼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
      民事诉讼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一、民事诉讼撤诉后再起诉《最高法关于适用的解释》第214条,1、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


·附随义务和主给付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一、附随义务和主给付义务的区别是什么(一)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债之关系的类型。附随义务是随着债之关系的发展,于个别情况要求当事人的一......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怎么处罚?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怎么处罚?一、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怎么处罚?《刑法》第四百零七条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


·主体为单位犯罪是双罚制吗
      犯罪分为个人犯罪、单位犯罪、团体犯罪等,单位犯罪通常是以公司、企业等为主体的违反法律的行为,因为单位犯罪不止涉及一个人,其牵涉人员范围较广,......


·事实婚姻是否有法律效力?
      事实婚姻是否有法律效力?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有条件地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尽管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如果经过确认,法律上将事实婚姻视......


·山东职务侵占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山东职务侵占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如今的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很高,人们收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在限制着人们的行为,避免给他......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依据是什么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依据是什么?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依据是《民诉意见》,第18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之一,......


·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1、必须清楚地知道和自己签约的单位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