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遭受人身损害谁能要求赔偿

遭受人身损害谁能要求赔偿生活中,可能会因为各种意外,而导致公民受到人身损害。而此时,可以要求侵权人作出赔偿。不过,实践中遭受人身损害谁能要求赔偿呢?这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解答吧。
  一、遭受人身损害谁能要求赔偿
  依《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第2款,赔偿权利人包括3个层次,其中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理论上称为直接受害人,因直接受害人伤残、死亡而蒙受生活资源损失的被抚养人以及直接受害人的近亲属,称为间接受害人。
  1、直接受害人为当然的赔偿权利人。但难点在于,生命受侵害以受害人死亡围城里要件,死亡受害人能否成为赔偿权利人?因为对于权利能力已经消灭的死亡受害人而言,并不存在生活实态上可以填补的利益损失,乃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减少和丧失。当然在受害人本人因伤后死亡的情形下,死亡前因抢救治疗而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受害人本人就是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最终不治而死,其就抢救治疗所发生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为其继承人所继承。此外,其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具有独立请求权的性质,并非先在受害人身上发生,再由其继承。
  2、间接受害人包括:
  (1)被抚养人:系直接受害人依法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包括狭义的抚养即平辈之间的抚养,也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以及晚辈对长辈的赡养。被抚养人包括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以及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
  (2)近亲属:此处的近亲属范围同《民法通则意见》第12条的规定一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于近亲属享有赔偿亲求全的顺位,应区别请求赔偿的客体内容而定。
  二、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对于国家赔偿法对侵犯人身权和赔偿金的具体规定如下: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如果因公安机关违法限制人身自由、被公安人员暴力殴打造成伤害或者死亡的,或由于公安人员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当事人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及其亲属都可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因此明确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有利于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利益。行政机关对公民人身权的侵害主要分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两种。下面对这两种情况的赔偿金计算方法详细说明:
  (一)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对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减少的收每日的赔偿标准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确定赔偿额。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掊,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2)、(3)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加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抚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其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其死亡时止。
  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遭受人身损害谁能要求赔偿,这里分为了直接受害人与间接受害人,其中直接受害人当然就是指人身受到损害的当事人,至于间接受害人,则包括了受害人的被抚养人与近亲属。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新生儿死亡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新生儿出生率急剧增加,这就导致了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新生儿死亡率也日益剧增。一旦出现医疗事故后,医院除了安抚家属的情绪外还......


·劳动关系事实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当你去一家公司应职,那家公司聘用你之后,你与那家公司之间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说事实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是最重要的。所以有很多纠纷也是由事......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医院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医院免责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


·保健食品gmp认证需要哪些资料?
      保健食品gmp认证需要哪些资料?保健食品是能提高人体机能的一类食品,由于关系到人的健康问题,故而是需要进行认证后才可以进行销售的。认证的方式有......


·小客车超载应该如何处罚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100元,记3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6分。对于核定5人......


·被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怎么办
      被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


·出版物合同范本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出版物合同范本一般包括哪些内容一、出版物合同范本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出版合同范本甲方(权利人):_____地址:_____乙方(出版者):_____地址:......


·短期债务性证券是什么意思?
      短期债务性证券是什么意思?一、短期债务性证券是什么意思?短期债务性证券指的是债务性证券的持有人拥有对证券发行人的债权。能够灵活进行变现,......


·行政处罚择一重处原则是什么?
      为了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工商部门经常要进行检查,对于市场商户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工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要根据一定原则和程序,包......


·退房的条件包括了哪些
      退房的条件包括了哪些如在购房合同中已约定退房事宜,可依协议行事;也可对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申请退房。从目前法律来讲,退房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


·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