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半斤酒算酒驾还是醉驾?

半斤酒算酒驾还是醉驾?从理论上,是否构成酒驾或醉驾,与饮酒者的体重、饮酒量、酒品的酒精含量和饮酒后经过的时间长短有关。其中饮酒后经过1个小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峰值,3-4个小时为半衰期。以70公斤重的人为例,喝半斤白酒,理论上血液中酒、峰值可达到211mg/100ml,过3-4个小时为半衰期,即酒精含量可减至105mg/100ml,这时驾驶车辆仍然还在醉驾状态。日常生活中形象的比较,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也就是说,喝一杯啤酒就是酒驾,喝上半斤白酒或者3瓶啤酒就是醉驾。二、普通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三、醉驾引发重大事故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有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综上所述,交警认定醉驾依据的是科学检测方法,而不是根据当事人喝酒程度判断。当然,从实践上看,普通人喝半斤白酒,体内酒精含量早已超过醉驾的认定标准,通常要等上四五个小时才能消除醉酒状态。经过验血认定醉驾的,交警会将当事人交给公安机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融资保证金比例怎么算
      融资保证金比例怎么算一、什么是融资保证金保证金比率是客户要缴纳的保证金与买卖证券总市值的比率。融资保证金是指在交易融资融券账户的融资交易时......


·杭州买房首付多少划算?
      对于现在大部分年轻人来说,买房是这辈子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然而在现今这个工资上涨永远赶不上房价上涨速度的现实面前,让许多人选择了贷款按揭买房......


·工伤自己有责任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发生事故造成伤害的;(二)工作前、工作后的工......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农村就一定低于城市吗?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农村就一定低于城市吗?不一定,抚养费标准和户口是没有关系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


·串通投标罪已批捕3个月什么时候判决?
      一、串通投标罪已批捕3个月什么时候判决?批捕后还需要经过几个阶段的审理,一般批捕之后公安机关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但是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延迟侦查......


·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上海交五险一金有什么用
      五险一金离不开每个人的生活,可以说是生活的“必需品”,其中部分由个人缴纳,其余则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我们通常需要了解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如......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算无论父母是以什么样的形式离婚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算无论父母是以什么样的形式离婚,孩子都不可能在夫妻两个人离婚后继续共同抚养,只能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另外一方间接抚养。什么是“......


·重庆市征地补偿货币安置办法是什么?
      重庆市征地补偿货币安置办法是什么?重庆市地区在国家所占居的土地本身就比较小而又容纳了非常多的人口,其经济的发达就导致了重庆地区的土地价格直......


·一、非普通住宅的税费有哪些
      一、非普通住宅的税费有哪些个人所得税:销售价乘1%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且为卖方家庭仅有住房,免征。2、非住宅(无年限制)按销售价的1%征收。......


·“高空抛物”谁来负责,《民法典》明确物业负有安全保障责任
      物业对“高空抛物”的安全保障责任规定有哪些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对他人造成损害,如果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