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收养关系怎么确立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可以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可以是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关系,是指签署一些法律文件走法律的程序,来将别人的子女当作是自己的子女来抚养成人,使得原来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通过法律的程序产生父母子女的关系,收养关系在法律上是成立的。其收养类型主要有: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私法收养和公法收养;法律收养和事实收养;有效收养和无效收养;生前收养和遗嘱收养。收养关系也是可以依照法律的程序解除的,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依照当事人的协商的意愿来解除,依照当事人一方自己的要求来解除收养关系。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应该到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去登记,自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就成立了。同时办理登记部门应该在登记之前就公告出来。并且,当事人如果愿意订立一个收养协议的,是可以订立的。在收养的同时还是应当办理一个收养公证,如果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话。收养关系成立之后,公安部门就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被收养人办户口了,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后孩子不让探视怎么办?
      抚养子女是双方共同的义务,即便在离婚后父母双方也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很多人夫妻在离婚后由于发生纠纷,一方抚养子女的同时不让对方探视子女,很多......


·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有哪些
      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有哪些?公司的经营管理都需要受到公司法相关规定的约束,如果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实践中,许多......


·秦皇岛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秦皇岛土地使用证怎么办我国地形多样,土地广阔,然而,我国的人口基数也非常庞大,因此,人均土地资源就比较稀少。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归属于国家的......


·公司债务清偿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债务清偿的风险有哪些一、公司债务清偿的风险有哪些债务清偿也是有法律风险的,比如出现一方不接受的情形时,应该对债款提存,实际生活中,债公......


·法律上怎么算是聚众斗殴?
      法律上怎么算是聚众斗殴聚众斗殴罪,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


·发生环境纠纷时怎么办
      发生环境纠纷后,争议双方可以自行选择适当的途径来解决。一般来说,公民、法人因不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而产生的争议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


·构成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怎么量刑?构成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


·在我国男方不抚养小孩离婚孩子归谁?
      在我国男方不抚养小孩离婚孩子归谁?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公安单位犯罪起诉书范文是什么
      对于犯罪违法分子,公安部门会对其提起诉讼,那么,公安单位犯罪起诉书范文是什么呢?只要涉及违法行为当事人有意愿就会被提起诉讼,这是国家有关法律......


·发生高空坠物能起诉物业吗?
      发生高空坠物能起诉物业吗?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决定;1、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


·通用合同条款是什么意思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