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平安财产保险举证责任分配是如何分的?

平安财产保险举证责任分配是如何分的?
  
  1.谁主张谁举证
  
  2.格式条款的免责部分由保险公司已经尽到了说明义务
  
  3.证明保险事故发生,由客户在能力范围内举证
  
  4.拒赔理由,包括自杀等,由保险公司举证
  
  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依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是按照实体法观点,举证责任与诉请适用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密切联系;仅特定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才属于证明对象内容。例如诉请适用违约责任的原告人不负有证明违约方过错的责任,而诉请适用一般侵权责任的原告人则负有此种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分类
  
  民事案件举证责任
  
  1.当事人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案件举证责任
  
  1.人民检察院举证责任。
  
  2.自诉人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分配举证责任
  
  (1)一般规则:该规则主要采用法律要件说。要求在司法实践中根据现行成文法规来分配举证责任。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将“谁主张,谁举证”作为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标准。
  
  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一规定,只停留在一般表述的层面上,对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对哪些具体事实负举证责任不够明确,无法解决事实真伪不明时法官如何裁判的问题,影响了审判的公正性。为了进一步完善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第5条、第6条又分别对合同纠纷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例如第5条第1款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负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特殊规则:危险领域说、盖然性说、损害归属说等理论是随着环境污染、交通事故、产品责任、医疗事故等新型案件的大量产生而出现的,因此一些国家的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考虑到与法律要件分类一般规则不同的一些规律应采用例外规则,即举证责任倒置。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一起案件里面,举证是特别重要的一个环节,一般谁主张的赔偿,那么就必须要让当事人来进行举证,有合法的证据,那么保险公司才会在责任的范围之类受理赔偿,而且在举证的责任上也是有分配的,不同的案件处理的手法就会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单车事故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单车事故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如今大街上熙熙攘攘的全部都是来来往往的车辆,现在骑单车的时候也有可能一不小心就会酿成一定的交通事故。为了双方当事人的......


·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


·侵权造成财产损害的案由是什么
      侵权造成财产损害的案由是什么?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确定侵权责任纠纷具体案由时,应当先适用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项下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列出......


·署名权是版权的什么权利
      署名权是版权的什么权利署名权是一项重要的著作权,它与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权共同构成了著作权中的著作人身权。在伯尔尼公约中,署名权被......


·一、如果发生醉驾有必要复检吗?
      一、如果发生醉驾有必要复检吗?1,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出复议的。2,公安部有明确规定,如果不是因为鉴定单位违规操作等原因,个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


·婚后购房以双方共同财产出资离婚怎么分割 ?
      婚后购房以双方共同财产出资离婚怎么分割?一、婚后购房以双方共同财产出资离婚怎么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工伤认定决定书丢了怎么办?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往往有些职工由于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够,缺乏相关经验等,一旦面临工伤事故就陷于迷茫状态,尤其......


·单位终止合同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应该是所有的合同一旦确立以后,合同当中的各方合作者就不具备能够随意撤出的这种资格了,就算是在劳动关系当中职工自己要终止的也有一定的程序,而换......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规程?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规程?1、庭审准备(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


·军人离婚法律规定
      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总政治部颁发的......


·单位对自动离职的处理是怎样的
      单位对自动离职的处理是怎样的一、什么是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