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2023年未成年犯罪怎么处罚?

未成年犯罪怎么处罚?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一般地说,不满14周岁的人尚处于幼年时期,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责任能力。因此法律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2、 相对负刑事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人相对负刑事刑事责任的年龄范围,即处于该年龄段的人只对《刑法》中规定的少数犯罪负刑事责任,而对绝大多数犯罪则不负刑事责任。这无疑是符合未成年人辨认和控制能力实际状况的科学的制度。《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关于对条款规定的理解,我认为在这款中,《刑法》规定了处在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仅对8种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我们在司法实践中还要注意:(1)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对于《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而不是指只有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才负刑事责任,绑架撕票的,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物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4)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财物,数额刚达到或者略过“数额巨大”标准,而其他情节轻微,又系初犯或者偶犯的;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其亲属不要求对被告人定罪处罚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对所有的犯罪都应负有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我国刑事立法上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来看,我国《刑法》考虑到未成年人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针对其生理、心理特点,对未成年人被告人的处罚不应该完全以犯多大罪,判多少刑,单纯的为惩罚而惩罚的罪行报应。对未成年的处罚适当与否,不仅关系到未成年罪犯一辈子的前途,而且还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其意义远远超出处罚犯罪未成年人本身。因此,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应从教育、感化、挽救出发,正确地裁量刑罚,达到教育、挽救、改造犯罪未成年被告人的目的。对于未成年人进行犯罪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学校、家长以及相关机构应当妥善教育孩子,关心未成年人的心理成长,给予未成年人相对健康的成长环境。同时,接受积极向上的理念和价值观是青少年成长阶段非常重要的方式,家长在生活中也要学会与孩子正确交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在女方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在女方户口怎么办?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


·中国公司法的问题规定有哪些
      中国公司法的问题规定有哪些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实践,现就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适用公司法问题作出如......


·什么是租售同权租售同权
      什么是租售同权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宣判公开的目的是什么?
      一、宣判公开的目的是什么?宣判公开的目的主要是使得更多的人了解他人的犯罪行为,使其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权益。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


·诉讼离婚需要律师吗?哪些情况下可以不请律师
      诉讼离婚需要律师吗?可能这是很多正处于离婚诉讼中的当事人比较关心的问题,一方面委托律师肯定会增加自己的支出,另一方面又觉得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单位职工的福利算工资吗?
      单位职工的福利算工资吗?福利费不计入工资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


·人防工程的特点是什么?
      人防工程的特点是什么?人防工程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大系统。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域应建立总体的防御体系,只有重视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数量,才能适应未......


·怎样办公证遗嘱手续是什么?
      怎样办公证遗嘱手续是什么?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


·关于网络诈骗的赔偿是多少
      关于网络诈骗的赔偿是多少网络诈骗在生活中比比皆是,而我们不仅要提高自己的警觉性还需要防止被骗,而在被骗之后最好是及早的报警,配合警方进行审......


·收养公证的孩子怎么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了收养公证之后就是一家人了,是合理收养关系,之后也是需要进行户口的办理,让孩子的户口加入到夫妻的户口本上,可能很多人对于如何办理入户手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