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注册资金怎么变更所需的手续

公司注册资金怎么变更所需的手续
  
  一、减少注册资金: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1、公司减资应遵守法定的程序 :
  
  (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变更登记。
  
  2、公司减资登记需要的材料
  
  1)投资者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
  
  3)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4)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原件)
  
  5)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内有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
  
  6)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7)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需由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原件)
  
  8)省级以上报纸减资公告;(原件)
  
  9)通知债权人回执;(原件)
  
  10)验资报告复印件;
  
  11)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12)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
  
  13)原企业合同章程及批复;
  
  14)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5、公司减资公告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增资: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1、 公司增资流程:
  
  1)按原出资比例股东将要增加的资本划入股东个人账户;
  
  2)公司开立临时验资账户;
  
  3)将要增加的资本以投资款形式从股东的个人账户转入公司临时验资账户;
  
  4)将相关单据收讫,会计事务所开具验资报告;
  
  5)将增资资本从公司临时验资账户转账到该公司的企业基本账户;
  
  6)变更相关证件;
  
  7)刊登公告的报纸原件增资后的相关变更:
  
  2、需提交下列文件,去注册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协议作价的协议书;
  
  5)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以上就是我们给您总结的关于公司注册资金怎么变更所需要的流程和手续。相信可以方便您对于公司注册资金怎么变更这个问题有一个简单的了解。通常情况下我们面对的问题往往不是单一的问题,可能会同时触发到多项条款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是什么?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


·可以要求工程质量不合格赔偿吗
      可以要求工程质量不合格赔偿吗?工程质量一直是建设工程施工中的重大问题,不仅关乎到日后使用的安全,也关乎到建设工程中施工方是否能按约定履行建设......


·亲戚欠钱不还走司法程序怎么办理?
      亲戚欠钱不还走司法程序怎么办理?一、亲戚欠钱不还走司法程序怎么办理?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


·侵权诉讼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侵权诉讼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


·周村社会抚养费收费对象是哪些?
      周村社会抚养费收费对象是哪些?周村社会抚养费收费对象是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


·诈骗成立公司辩护词写了之后对自己有用吗?
      诈骗成立公司辩护词写了之后对自己有用吗?是有用的;辩护词一般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


·鉴定结论属于直接证据吗
      鉴定结论属于直接证据吗?一、不能单纯的说鉴定结论就是直接证据鉴定意见的本质是一种证人证言,所以,它的质证同证人证言质证规则相同。能单独证明......


·未成年孩子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未成年孩子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样的一、未成年孩子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


·法院起诉状可以自己写吗?
      法院起诉状可以自己写吗?1、可以,在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民事案件中,诉讼状可以由本人自己写,也可以委托代表律师写,在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不具备相关的法......


·云南省司法鉴定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司法鉴定在我们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比如我们遇到了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都要用到司法鉴定。而人们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司法鉴定的费用问题,根据地域......


·疫情期间,如何办理结婚、离婚手续?
      一、疫情期间,能否线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为了防止疫情的肆意蔓延,很多工作单位都开启了“云办公”模式,那些期望能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都很想知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