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先诉抗辩权行使的限制有哪些?

先诉抗辩权行使的限制有哪些?(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这一情形的构成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债务人的住所发生变更;二是债务人的住所变更发生在保证合同成立之后;三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何为“重大困难”?往往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加以确认,一般认为,债务人下落不明、不知滞留何处;或者迁居国外或国内的边远省份;或者虽知其住所地,但进行追索费用过高等情形,均属于"重大困难”。(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受理主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后,对主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此时债权人无法先对主债务人的财产予以依法强制执行,只能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因此,债权人无须等待破产结果的发生,可直接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责任。(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一项权利,因而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抛弃。抛弃可分为预先抛弃和事后抛弃。预先抛弃是指在一般保证合同中预先约定保证人不行使先诉抗辩权。事后抛弃是指在一般保证合同成立后,保证人明示或默示放弃先诉抗辩权,不论明示或默示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如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就属于明示的方式。如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保证人应立即清偿”则属于默示的方式,从中可推定保证人默示放弃了“先诉抗辩权”。二、法律属性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显然属于给付拒绝权,即狭义的抗辩权,因而它具有狭义抗辩权的共同属性,同时因为它是保证债务中专属于保证人的抗辩权,因而又有其自身的属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从先诉抗辩权的功能上看,它具有防御性与阻却性。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从保证人的角度观察,先诉抗辩权只有在债权人行使请求权时才可以对抗,如债权人并不行使请求权,保证人便不得主动对抗。所以,此项抗辩权在于防御,而不在于攻击。如从债权人的角度观察,先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暂时停止或延缓请求权的行使,而不是消灭对方的请求权。所以,此项抗辩权又在于阻却,而不在于消灭。(2)从先诉抗辩权与主债权或主债务的关系上看,它具有独立性与专属性。这也可以从两方面观察:一是从与主债权的关系来看,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自己不必有对债权人的债权存在,仅对于债权人的债权请求进行抗辩,这与同时履行抗辩权或不安抗辩权是不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或不安抗辩权须自己有向对方请求对待给付之债权,其抗辩权即从属于此债权而存在。而先诉抗辩权则无须依赖于自己对债权人享有给付请求之债权,何况保证人根本就无此项权利。二是从与主债务的关系来看,由于保证债务具有相对独立性和补充性,因而保证人所享有的先诉抗辩权可不受主债务人的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它可以独立存在,并专属于保证人享有,除此之外的任何人均无此项权利。所以,先诉抗辩权具有独立性与专属性。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与他人发生一些经济纠纷事件,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来解决时,就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双方在提出诉讼请求时,也是需要双方提交有利于自身的证据和材料给当地的法院,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协助自己办理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鞍山市新农村拆迁政策有哪些规定
      鞍山市新农村拆迁政策有哪些规定一、鞍山市新农村拆迁政策有哪些规定国家从2017年起在农房拆迁补偿项目中,增加了两个小的项目:宅基地的补偿,社......


·出轨在当今社会是一个热议的话题
      出轨在当今社会是一个热议的话题,不管是名人还是明星,当被曝出轨以后都会遭到大众舆论的指责,当然夫妻双方既然选择了婚姻,便需要对对方负起所有责......


·工伤是否有误工费
      工伤是否有误工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的项目不包括误工费,但有一般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


·开封市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开封市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对于很多面临着征地的人来说是很重要的,因为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用如果补偿不到位很可能对以后的生活造成诸多的困......


·去公司办理入职手续的流程是怎样的?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刚踏出大学的学子开始了寻找一份合适工作的旅程,当然,对于初入职场的新手来说可能对很多流程都不是很了解,比如面试、入职......


·肇事车主不先行垫付怎么办?
      肇事车主不先行垫付怎么办?肇事车主不先行垫付怎么办?肇事司机不给垫付医药费并不犯法,这是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向法院起诉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


·法院对于虚假诉讼的处罚是什么
      法院对于虚假诉讼的处罚是什么犯虚假诉讼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实施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哪些
      实施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哪些《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


·征地补偿安置款归谁所有?
      征地补偿安置款归谁所有?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镇用地需求越来越大,近年来,征地拆迁越来越频繁,对于农村来说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那么征地拆迁过......


·二手房过户有三种情况:
      二手房过户有三种情况:1、房屋买卖;2、赠与;3、继承。三种情况涉及不同的法律规范,后两者是要求办理房屋公证后才可办理过户。二、过户的费用包含以......


·企业破产清算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破产清算时效是如何规定的?一、破产清算时效是如何规定的?自行清算的情况下,清算更多的是公司内部事务的自行处理,因为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