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2023年征地补偿有一次补偿吗

2023年征地补偿有一次补偿吗
  
  一、征地补偿有一次补偿吗?
  
  征地补偿应当一次付清
  
  1、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发放给农户的次数,但不允许任何人侵占和挪用补偿款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2、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拆迁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发布拆迁公告阶段
  
  拆迁始于拆迁公告的公布,自这一时刻起,您就应该开始注意自身权益的保护。在这一阶段,您应该着重关注以下几点:
  
  1、认真阅读公告内容
  
  2、确定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
  
  (二)合法的拆迁许可证需要具备以下证书及文件: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4、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文件;
  
  6、拆迁计划,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拆迁范围和方式、搬迁期限、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
  
  7、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补偿款和补助费预算等。
  
  (三)拆迁范围确定后,在拆迁范围内您应注意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2、房屋租赁;
  
  3、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四)如果您的房屋所在的是集体土地,将停办:
  
  1、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2、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3、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4、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5、房屋、土地租赁;
  
  6、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1、明确拆迁建设项目的性质
  
  在此阶段,您首先应该明确您的房屋涉及的拆迁是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房屋拆迁还是经营性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两种不同的拆迁有着不同的规定。
  
  2、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人应当与您订立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您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规定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和违约责任以及约定的其他条款;选择产权调换的,您与拆迁人还应当就房屋位置、房屋面积、差价结算、房屋承租人的安置等订立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您应当办理房地权属注销登记手续。
  
  也就是说,当地政府的政策如果是对全体被拆迁户都是分期支付征地补偿款的,如果自己非要要求政府一次性的发放征地补偿款,政府也不会对个别民众特殊性的对待。所以,土地管理法当中是支持政府部门可以一次性支付拆迁补偿款,也可以分期支付,但是一次性补偿的情况较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二手房屋交易时有怎样的流程
      二手房屋交易时有怎样的流程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一)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


·商场摔伤,原告代理词范文有哪些
      商场摔伤,原告代理词范文有哪些内容?代理词审判员:某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代理人,现就本案事实与法律问题发表如下代......


·法律规定专利权有哪些内容
      专利权有哪些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


·军人孩子抚养权的怎样规定的
      在生活中,离婚现象十分常见,离婚案件的处理,也是相对复杂的,尤其是在离婚过程中涉及军婚的情况下,就增加了处理的难度,这是由于在军婚离婚过程中......


·劳动法全文员工赔偿金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全文员工赔偿金有哪些规定?我国劳动法对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其中还明确规定了关于员工赔偿方面的问题解决方法。本文将......


·公司职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
      公司职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关于公司职工的福利待遇,你了解多少?大部分知道的也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如奖金、社保等等。那么,除此之外公司职工还能......


·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实施办法?
      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实施办法?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实施办法一、总则1、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必须严格遵守国......


·讨债打官司证据有哪些
      讨债打官司证据有哪些在通过诉讼方式讨债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注意诉讼时效与证据的问题,其中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而证据的收集则要靠当事人自己。那么......


·起诉
      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二、立案审查1、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1)不符合立案条件;(2)裁定不......


·新婚姻法及离婚法规定的离婚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若发生感情破裂等情形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也并非所有需要离婚的夫妻都是可以办理......


·怎样才算侵权著作权的行为
      怎样才算侵权著作权的行为一、怎样才算侵权著作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