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一、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是什么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日为违约金的起算点,即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之次日开始计算违约金。这里存在三种情况:1、如果出卖人尚不具备交房条件而提前交付房屋,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其民事责任也由出卖人承担;2、如果在约定的交房日后,仍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更应由出卖人逾期交房责任;3、如果出卖人虽不具备交房条件,而买受人实际接受了标的物,则出卖人已经完成了交付商品房的义务。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已经明确规定,即当事人有约定按约定,约定过高或过低的,则依照解释的规定(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可以予以调整;没有约定违约金标准和损失赔偿额的,则按照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参照同地段的租金标准计算。二、怎么计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即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比例,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已经明确规定,即当事人有约定按约定,约定过高或过低的,则依照解释的规定(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可以予以调整;没有约定违约金标准和损失赔偿额的 ,则按照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计算。逾期交房是指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开发商未把房屋交付购房者入住的行为。在实践中,开发商逾期交房的事情经常发生。因此,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尽量避免开发商逾期交房。如果开发商发生了逾期交房,要及时找开发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相关法规编辑
      相关法规编辑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


·遇到网络诈骗能怎么追回损失呀
      遭遇网络诈骗,建议您尽早报案。可以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罪。报警之后,公安机关会......


·合作开发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作开发合同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参与、共同研究开发完成同一研究开发项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担风险的合......


·民事诉讼关于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非法销售医疗器械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销售医疗器械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销售医疗器械罪立案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


·劳动争议证据规则责任法律有哪些规定?
      劳动争议证据规则责任法律有哪些规定?劳动争议证据规则责任有哪些规定?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章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分配第四条发生......


·交通事故赔偿金分配的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金分配的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别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别一、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


·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多久才可以拿到钱?
      一、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多久才可以拿到钱?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要看实际的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


·社会抚养费能否要回,征收政策是怎样的?
      在以前国家没有开放二胎之前,不少人家因为超生而被国家要求征收社会抚养费用,近年国家开始开放二胎,这让不少人红了眼,可能有些人在国家开放二胎的......


·合同违约金20%是否合法?
      合同违约金20%是否合法?如果居间合同违约金20%是指守约方实际损失的20%,那么就是是合法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