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一、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其实,只要该土地使用权是出让的或没有被重复抵押或没有被相关部门查封等情况,是可以进行抵押的。但有一个限制条件,就是要看这个房地产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否允许公司的资产对外进行担保,包括抵押。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不允许对外担保,那么,其他股东完全可以按照抵押合同无效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到时,抵押就成了问题。
  
  虽然,房地产开发商使用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没有法律上的明文禁止,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对抵押人存在财务成本过大、对抵押权人存在抵押物灭失的风险。所以,一定要谨慎考虑。
  
  从《物权法》中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财产中,主要有上述七种是可以用来抵押的。而此时抵押的财物往往就是作为抵押物存在,在债务人和第三人同时提供了物作为担保的情况下,往往先被执行的还是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而不是第三人的抵押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买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
      买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1、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


·女方怀孕男方能起诉离婚吗?
      女方怀孕男方能起诉离婚吗?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1年内(即哺乳期)、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准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准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妆关于征收土地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广受您的讨论了,其实征收土地您并不排斥......


·把人撞了多久才负刑事责任
      把人撞了多久才负刑事责任跟时间无关。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有两个条件,一是要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二是受害人属于来重伤或者死亡。《最高......


·职务犯罪案件批捕权上提一级是合理的吗?
      一、职务犯罪案件批捕权上提一级是合理的吗?职务犯罪案件批捕权上提一级是合理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


·民法上所谓担保物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民法上所谓担保物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


·征收土地买社保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征收土地买社保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公民土地被征收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为了维护被征地则的基本生活水平,政府在征地后会根据图的原用途支付相应的补偿......


·没有合同没有欠条怎么追债
      债权人追讨债务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据最好能直接证明债务关系成立的,如贷款合同、借条、欠条等。具体包括: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


·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
      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合同在成立以后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很多人对于合同的撤销权并不是很了解,对于这一权利的行使期在各国法律中均......


·解除劳动合同的范文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的范文怎么写?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范文怎么写?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员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根据及......


·亲戚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亲戚欠钱不还要怎么办?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确定对方确实不想还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例如借条、欠条、转账凭证、转账记录等证据。如果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