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1.土地承包权其性质属民事权利能力;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性质属于民事权利,且属于物权,属于物权中的他物权,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是新型用益物权。
2.土地承包权依法律赋予而产生;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承包合同生效而产生。
3.土地承包权是法律上的客观权利,仅具有可能性,是一种期待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是现实中的主观权利,具有现实性,是一种实在权,具体包括承包方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和承包该农村土地所形成权利的处分权。
4.土地承包权的法定主体是农民,即发包方的成员;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户,即发包方内的农户。
5.农民土地承包权具有社区成员权特性,不得被剥夺和非法限制;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被依法剥夺,如“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又如发包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第3款“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之规定依法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从而依法剥夺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
6.土地承包权其存在具有人身依附性,且不能流转、抛弃或放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流转,承包方可依法退包或依法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而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
7.农民土地承包权因“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第1款)而长期存在,如甲农户依法将全部承包地上的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农户,则甲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虽在该承包期内无权向发包方要求再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土地,但甲农户的每一个成员仍享有土地承包权,即在新一轮承包中还可以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并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虽具有较长期限,但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因一定法律事实(如承包方依法退包等)而消灭。
看完上述,您应该都很清楚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是什么了把,以后在进行土地经营额买卖的时候就不会混淆的,也能帮助自己更好的承包和经营土地,了解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日后的生活会有一定的帮助和保障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哪些?
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哪些?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哪些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主要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年满18周岁......
·银行倒闭存款要的回来吗?
银行倒闭存款要的回来吗?银行存款是大多数民众非常信赖的一种储蓄方式,但是银行存款是否安全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您,尤其是金融危机时欧美国家许多......
·个人无抵押免担保贷款怎么办理?
个人无抵押免担保贷款怎么办理?一、什么是个人无抵押担保贷款?(一)个人无抵押贷款,又称个人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一般而言,选用正规个人......
·个人应该去哪里办理股权转让
个人应该去哪里办理股权转让?个人应该去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需要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转让的主体资格证明等材料。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
·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一、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只要没有到法律规定时间一般是不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菏泽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菏泽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国家或者地区要进行公共利益的建设,需要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来保证工程建设的完成。不过,国家政府在对人民使用的土......
·诈骗上千万会缓刑吗
一般不会。但如果能够争取判处三年以下有期,且其他条件符合缓刑的条件,可以争取缓刑;否则,不能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
·被老公告重婚了会坐牢吗
被老公告重婚了会坐牢吗?如果确实构成重婚的话就会坐牢,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
·大学生医保使用流程
很多大学院校为大学生提供购买医疗保险的服务,学生在新生报到的时候统一由学校为其购买大学生医疗保险,发放一张医疗卡供其生病就诊、住院报销等,那......
·起诉受理后多长时间开庭?
起诉受理后多长时间开庭?起诉受理后20多天时间开庭,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