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法律规定喝多少算醉驾?

一、法律规定喝多少算醉驾?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但具体喝多少酒就达到酒后或醉酒标准呢,是用酒精测试仪进行现场测定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为酒后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综合上面可以知道,在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了八十毫克的那么就算作是醉酒驾车,这是会吊销驾驶证的,并且在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对于酒后驾车行为,都有可能造成危险驾驶,交警部门会根据交通处罚法进行相应的额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验资后转出属于抽逃吗?
      验资后转出属于抽逃吗2011年修订的《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股东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的,可以认定为—......


·双方分离多久算自动离婚
      双方分离多久算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


·土地无偿使用合同有效期限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吗?
      土地无偿使用合同有效期限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吗?一、土地无偿使用合同有效期限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吗?是的,如果不规定,就不能确定合同的有效时间,土......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


·外商独资企业变更董事需要什么材料 有些情况下,大家之所以对
      外商独资企业变更董事需要什么材料有些情况下,您之所以对外商投资企业比较关注,就是因为其实在我国,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也是有专门的一部法规......


·合同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哪些?
      合同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哪些?一、合同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哪些(一)签订合同前的准备:1、公司经办人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护人的职责包含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工地工作不仅辛苦还十分的危险,为了保证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在工作的时候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危险,通常在施工现场都会有安全监护人,安......


·一、醉驾去交警队做完材料后处理环节是什么?
      一、醉驾去交警队做完材料后处理环节是什么?查酒驾仍由交警主体执行。在执法中,交警、巡警等将保持多警种联动的形式。目前交管部门已对全体民警进行了......


·诉讼标的不存在可以起诉吗?
      诉讼标的不存在可以起诉吗?不可以的,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


·非婚生子女合法吗?
      非婚生子女合法吗现时不少国家及地区的法律都赋予非婚生子女较婚生子女较少的权利,即使他们拥有同样的公民权利。在从前的中国、英国、美国等地,非婚......


·走私冻品鸡爪刑事拘留12天给会判刑
      看情况:一、冻品如果来自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动植物及产品的疫区,法院按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来定罪量刑;二、冻品冻鸡爪来自疫区以外的,则按走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