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去公安局做笔录是不是立案

去公安局做笔录是不是立案?笔录加你的签字用来以后进行相关协查辅助资料,是一种现场即时能体现事件过后的一种最真是的体现方式!至于你说的立案要看你究竟为什么被做了记录.打个比方,交通事故现场,有目击者,目击者也愿意配合提供当时现场情况,这时候必须也要进行录口供的,这份笔录就是裁决事故责任划分的重要资料。二、去派出所做笔录 想不起来当时的过程了怎么办一般去派出所所做的笔录为询问笔录,其内容如下:一、标题。为“询问笔录”。二、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三、询问内容。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四、核对笔录记载。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没有出入”字样。五、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三、派出所职责一、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对本辖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民用危险物品、违禁品、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等,行使治安行政管理权。二、治安管理行政强制权和处罚权。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口头传唤,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经派出所上一级领导批准,可以强制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三、当场盘问、检查和留置盘问权。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可以依法进行盘问、检查(检查包括对被盘问人的人身和其携带物品的检查)。经盘问检查被指控有犯罪行为、有现场作案嫌疑、携带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可带至派出所对于我国分布在各个地区对国家的运行与整理起到极大作用的公安机关来说,需要报哪里的日常按键也是数量极多的,其中每天处理的笔录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就更加应该从自身做起,让社会能够少一些需要麻烦到公安机关的事物。综上所述,去公安局做笔录不算是立案,要根据情况而定的。笔录只是在某个特殊的场所内对某人针对某件事情进行记录,记录的目的是在于为以后追查提供一个证据,且需要双方的确认,防止以后被推翻或者误判。笔录都是针对一些事故场景进行的记录方式,减少为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版的规定有哪些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版的规定有哪些?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有哪些?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地......


·犯罪既遂一定有犯罪预备吗?
      犯罪既遂一定有犯罪预备吗?犯罪既遂一定有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既遂和犯罪中止是犯罪过程中的不同犯罪阶段(有的认为是不同的犯罪形态),......


·实用新型专利如何申请,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多少钱
      实用新型专利如何申请,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多少钱你知道该如何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吗?这与申请发明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的内容是不同的,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


·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条件
      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条件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首先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而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可以根据工作的时间长短判定公司是否应该发工资而不受劳动合同的限制。以一月为限,工作一个......


·雇佣方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餐饮企业技术投资入股协议
      餐饮企业技术投资入股协议餐饮企业技术投资入股协议甲方:现住所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一、甲方在省市路拥有......


·合同到期了社保怎么办?
      一、合同到期了社保怎么办?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突然停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转入新单位接续下去,如果其间有......


·公司破产法人得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破产法人得承担什么责任根据《公司法》中的规定,导致公司破产的原因其实是很多的,而其中有些情况下就需要公司法人承担一定的责任。那根据法律中......


·服刑人员在什么情况下监外执行
      服刑人员在什么情况下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


·民事案件开庭时间最长多久判决?
      一、民事案件开庭时间最长多久判决?  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独任审判员审理的,案件应当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