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好吗?

一、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好吗?
  
  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双方按协议履行也不会出现问题。会出现问题的是:房产登记的是一方或夫妻双方的名字,一方未想好或出于希望尽快离婚的目的便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办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手续时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一方反悔,这种情况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能起诉解决。离婚时房子给孩子的好处:
  
  1、减轻未成年子女将来生活的负担,为其生活添置必要财产。
  
  2、万一将来开征遗产税,可规避税收。
  
  3、可有效逃避债务。
  
  二、过户 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三、离婚时房产过户给孩子可能会产生的风险
  
  但是,同时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其成年之前无法对房屋进行处分和管理,所以,一般情况下,这些民事行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进行。作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只能以孩子的名义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因此所得的收益属于孩子,并不属于父母。但所谓处分一般不包括对房子的所有权的出卖的,因为房屋办理过户必须得到房屋所有人的同意,而孩子作为未成年人,出卖房屋明显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行为。
  
  只能说夫妻自愿把房子赠与给孩子的这种行为是法律上不禁止的,如果从亲子关系的程度来考虑的话,假如双方都自愿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对孩子本身来说是有一定的好处的。可是,不管房产是夫妻两个人共有的还是房产,根本就是配偶的,不是自己想留给孩子就能留给孩子的,如果对方不同意不能强制性的过户给孩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村拆迁补偿款纠纷该如何解决?
      农村拆迁补偿款纠纷该如何解决?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


·环保对养羊有限制吗
      有限制。所有的规模养殖户都需要做环评,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


·质权抵押权哪个优先受偿
      质权抵押权哪个优先受偿关于质权与抵押权竞存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同一财......


·阳春市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阳春市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阳春市信息公开的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


·非法集资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现在网络理财平台很多,有的平台给出的回报率很高,这样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近年来,公安机关查处了一大批类似案件,公安机关调查结束后,会已送检察......


·公司合并改名员工能赔钱吗
      能。公司合并改名员工安排如下:单位发生重大改变,公司辞退员工可以按照裁员的情况来处理,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工作满一年一个月......


·这次疫情银行会延期还款吗
      这次疫情银行会延期还款吗?疫情期间银行一般都会统一延期还款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


·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双方自愿,而且......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多长时间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多长时间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多长时间签订合同?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


·缓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缓刑缓期执行是在经过考核期之后,原来的刑罚不再执行,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就应当立即交付执行,由于缓刑是把......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有什么意义?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有什么意义?每当修建新的建筑工程时,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委托人和承包方都相当关注的问题,我们以前提到过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工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