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状离婚怎么写?

民事诉讼状离婚怎么写?民事诉讼状离婚范文:原告 ,女,汉族, 年 月 日生,现住 。 联系电话:被告,男,汉族, 年 月 日生,现住 。联系电话:诉讼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2、请求贵院依法判令婚生子 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 元至孩子独立生活止;3、请求贵院依法判令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系自由恋爱,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 年 月 日生有一子,取名 。婚后双方感情尚可。但随着原告生下孩子后,双方的矛盾较多,被告经常与原告吵架,且殴打原告,原告苦不堪言,深受婚姻的折磨,多次有离婚的念头,但原告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试图努力挽救婚姻,可被告的行为毫无任何改变,原、被告自 年 月 日双方分居至今。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且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等法律规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婚姻关系无法维持,应准予离婚。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等法律规定,具状诉至贵院,请依法审理,准如所请。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年 月 日人们常说的离婚起诉书事实上指的是离婚起诉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民事起诉中应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书一般是国家机关出具的,状一般都是当事人出具的,主体不一样。比如起诉书,判决书等都是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出具的。起诉状就是老百姓写的,俗称就是告状。综上所述,当离婚的夫妻真的闹到法庭之后也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庭的程序进行诉讼的,首先最重要的就是离婚的起诉书要标准,其中要写清楚的除了夫妻的姓名以外,还有就是要求法院判决的事项,尤其是夫妻关系中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富豪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更合理?
      一、富豪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更合理?富豪夫妻如果离婚之后财产的分割也应该遵守法律规定进行分割才是最合理,具体如下:《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


·购买二手房的看房技巧有哪些
      由于二手房很多都是由之前的所有人居住使用过的,因此要是打算购买这样的二手房,在实际看房的过程中,需要掌握的技巧就与看商品房的技巧不同了。那究......


·刑事再审裁定书模板发回重审的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再审裁定书模板发回重审的格式是怎样的刑事再审裁定书×××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用)(××××)、×刑再初字第××号......


·民法总则中权利客体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中权利客体的规定是什么民法是涉及到所有人的法律,和您的生活密切相关,民法总则对于实际的内容进行了规定和立法,目的就是让遇到问题的时候......


·被告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被告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一、被告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


·订立的仓储合同什么时间生效
      仓储合同什么时间生效仓储合同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仓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一回事。若当事人......


·小区业主能自治管理小区吗?
      小区业主能自治管理小区吗?业主自治,即在小区成立业委会,由业主所投票选举的业委会作为小区全体居民的代言人,并与物业公司达成共同管制小区的和谐构......


·已经在公安取保检察院批捕吗?
      一、已经在公安取保检察院批捕吗?办理了取保候审,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不会再批捕。当然符合逮捕条件,或者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还可能批准逮捕。被取保候审......


·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10万判多少年
      通常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了他人的财物之后,往往也是会为他人办事,这里办事有可能谋取的是合法利益,当然更多时候牟取的是不正当利益。而在受贿达到一......


·两个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
      两个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一、两个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公司的股东有几大类,有一人股东公司,还有多人股东公司;《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