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判决书生效后多久可以探视犯罪人员判决书生效后5日

判决书生效后多久可以探视犯罪人员判决书生效后5日就可以探视犯罪人员。监狱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通知应当包括会见人范围、会见时间安排、会见办理流程、所需相关证件等内容。罪犯亲属、监护人,可以向监狱提出会见申请。二、探视权的特征(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权利。(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中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实际是一种义务性的权利,它的行使应使子女完整地享受父母之爱,使孩子得到积极向上健康的教育。如果行使探望权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在当今这个社会,大家都知道的是,无论是进行起诉还是被起诉,在法院审判结束后都会下达判决书。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各类的诉讼案件是非常容易看到的,其中会涉及到探视的问题,很多人不了解探视的规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学习相关法律规定也是必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签字吗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签字吗?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签字。增加注册资本金,是需要股东会决议的,而且属于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必须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两个人离婚财产怎么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夫妻双方当选择离婚的时候,就会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处理的事情,除了双方协商一致,当双方存在纠纷的时候,私下协商破裂,只能走法律程序时,很多人会......


·当事人更改遗嘱需要什么手续
      一,当事人更改遗嘱需要什么手续更改或撤销遗嘱不需要通过前一位继承人,非公证遗嘱的更改或撤销也不需要任何材料,只需要遗嘱人再根据自己的意愿将自......


·公司上市具有哪些优缺点?
      公司上市具有哪些优缺点?一、公司上市具有哪些优缺点?(一)好处:1.得到资金。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找大众来和自己一起......


·一、上班期间交通事故公司赔偿吗?
      一、上班期间交通事故公司赔偿吗?如果不是工伤的话公司没有赔偿义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


·缓刑期间逃跑会被通缉吗
      缓刑期间逃跑会被通缉。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是严禁离开规定的区域的,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还会对其进行一次询问,如果三次传唤不到的会没......


·劳动局工伤认定要多久?
      在日常工作中,如果我们因为一些意想不到的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这个时候我们要申请的就是工伤的认定和补偿,而工伤的认定补偿也是有一定期限的,需要在......


·一、老人遗产房子如何处理?
      一、老人遗产房子如何处理?1,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新房产证。2,不论老伴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时都需要到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


·2023年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如果不超过36%,债权人主张利息是支持的,超过36%的,超出部分无效。《最高......


·离婚协议中债务的转移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债务的转移有效吗?夫妻债务分担协议内部有效,一般对第三人不产生效力从法律角度来讲,此协议只对你们有效,对第三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拾得遗失物卖给别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拾得遗失物卖给别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根据国家的规定,在公民拾得遗失物的条件下,需要根据电视或寻物启事的联系方式主动联系失主,并且归还所拾得的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